大多停在nave,壹個華人家庭,設靈堂日夜守靈。他們在三天之內被埋葬,並且壹些每十天被埋葬。還有人把棺材搬到祠堂或寺廟的空房子裏。周朝根據死者的社會地位,規定喪葬時期不同。
後世,官員、富家都選擇“風水”為好去處,也有人把棺材停了好幾年。也有因戰亂或經濟困難不能在家鄉安葬的,暫葬三五年到十幾年的。回老家是極其平常的事。
死後的過程
1,殯儀服務:辦完喪事前後所有手續後,向親友報死訊。這是葬禮服務。
2.入棺:死者用棉花包裹,穿戴整齊,稱為“入棺”。到處都有專門給死者辦喪事的人,有求必應。
3、請七:從哀悼日起,每隔7天就是17,77 ***49天,每隔7天,兒孫準備香火祭品,放在墓前或祭奠處,俗稱“請七”。
4.喪事:由於墓地的選擇或其他原因,停棺喪事,最短3天,最長49天。把棺材送到墓地被稱為“葬禮”。
5.安葬:葬禮前請風水先生選定墓地穴位,破土挖坑,坑內灌石灰。棺材到了,會在坑裏燒點豆子和麻,還沒等棺材擺正就留下了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