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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戶口在北京上小學的政策

法律分析:1。北京市小學入學的社保年限壹般要求為三年及以上。

2.父母的戶籍必須在壹本戶口本上。非北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需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其在京就業證明、其在京實際居住地的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 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不具備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並通過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共同審核。

3.戶口遷移不需要換身份證。對於個人戶籍轉移後如何辦理身份證,國家沒有強制性的管理措施。我們並沒有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整個條文中去解讀這樣的內容。即根據法律規定,不需要更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有派出所的城鎮,以派出所轄區為戶口管轄地;未設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管轄為戶口管轄。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是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分散居住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在戶口所在地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部隊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畜牧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帳戶。,應由指定的合作社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登記在戶口。

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簿。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城市、水域、鎮,應當向每戶發放戶口簿。農村合作社為單位發放戶口簿;戶口本不發給合作社以外的戶口。戶口簿、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與監督者同住的人為壹戶,監督者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戶口。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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