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應當是中國公民或者具有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的配偶;
2、申請人及其配偶應至少結婚五年;
3、申請人應為中國居民,至少連續五年,每年至少九個月在中國居住;
4、申請人應當有固定的合法住所和穩定的收入來源。
外籍華人的身份認定:
1、外籍華人的定義;外籍華人通常指的是擁有中國血統但不具有中國國籍的人士;
2、身份認定的依據;通常依據個人的出生地、父母或祖父母的國籍等因素進行認定;
3、與華僑的區別;華僑指的是仍保持中國國籍,但在國外定居的中國公民;
4、相關法律規定;中國法律對外籍華人的身份有特定的規定和權益保障。
綜上所述,外籍華人要申請中國永久居留身份證需滿足以下條件:與中國公民或持有中國永久居留權者結婚五年以上,作為中國居民連續五年在國內居住且每年不少於九個月,並具備合法穩定住所及收入來源。
法律依據: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第六條
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壹)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二)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於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三)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
(四)本款第壹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
(五)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並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條所指年限均指申請之日前連續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