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合同中對於字體的要求壹般為:合同標題:壹般3號字體,宋體加粗;合同文字:壹般小4字體,其中表格、附註等5號字體,宋體;文字效果壹般采用寬松,行間距壹般1.2。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正規合同字體格式要求如下:
法律沒有對合同封面、格式、字體等作出詳細規定,只要能正確辨認、理解就可以。參照大家約定俗成的習慣,可以按以下標準操作。
1、合同封面:
(1)合同名稱:黑體二號;
(2)合同雙方、編號等:黑體3號;
(3)封面其他文字:仿宋3號
2、合同內頁:
(1)小標題:黑體四號;
(2)正文內容:仿宋小四號。
3、頁面設置
頁邊距為上下2.5厘米、左右3厘米,標準字符間距,行間距為多倍1.25.
4、頁碼編輯
正文開始設置頁碼,頁碼起始數字為1,形式為普通阿拉伯數字,置於頁面底端居中。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