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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楚平王誤聽貪字,殺了所有大夫,全家老小。吳奢(吳淵,又名“許慎”)的次子伍子胥歷盡千辛萬苦,逃到了吳國,成為了吳國的重要官員,隨後率軍攻打楚國的都城郢。相傳伍子胥為父為兄報仇。他曾經挖了楚平王的墓,把楚平王的屍體綁了三百下。
對於這個傳說,古代文獻中有“鞭屍”和“鞭墳”兩種不同的記載,但近年來出現了完全否定“鞭屍”和“鞭墳”的觀點。
第壹,鞭屍論。《史記·吳太伯世家》雲:“子虛和艾博鞭屍王,為父報仇。”《史記·伍子胥列傳》說:“入郢,伍子胥求王,不能。他挖了楚平王的墓,給了他的屍體300鞭,然後他已經。”可見司馬遷對這件事的記載應該是正確的。楊雄的《法李延忠》也有此說,然後批評伍子胥“鞭屍,非德也。”
東漢趙曄的《吳越春秋合錄》不僅記載了“挖墳鞭屍”的情節,還增加了“用左腳捂著肚子,用右手捂著眼睛,說:‘誰讓妳壹巴掌打死我父親和哥哥的?’".按照這種觀點,說伍子胥挖墳鞭屍,是有理有據的。
二、鞭墳說。這種說法最早見於《呂春秋守時》的記載,說伍子胥“親自射宮,鞭撻靖平墓三百。”《谷亮傳·丁公四年》說他“夷平了王墓”。《淮南子·太訓》和《越爵·舒靜·王萍傳》也都說伍子胥鞭撻墳墓。從古代文獻的史料價值來看,呂的《春秋》成書比《史記》早100多年,楚國的歷史事件應該是可信的。就這樣,伍子胥只是鞭打墳墓三百下,沒有挖墳鞭屍。
第三,負面理論。在《武漢大學學報》(1985)第三期上,張軍發表了《伍子胥有沒有挖墳鞭屍》壹文,徹底推翻了“鞭屍”和“鞭屍墳”兩種理論。在他看來,伍子胥沒有挖墳鞭屍,也沒有鞭撻墳墓泄憤,甚至沒有參加破郢之戰。
主要原因如下:第壹,春秋時期最早最權威的史書記載,如《春秋》等,從未提及此事。《左傳》只記錄了楚平王對吳社壹家的殺戮,用的是譴責和同情伍子胥的筆調。屈原也贊之,引自伍子胥。
第二,吳國軍隊入侵楚國都城,那是孔子在世的時候。孔子是最不能容忍叛徒和小偷的。伍子胥把吳領進房間,挖墳鞭屍,這是十惡不赦的罪行,孔子卻只字不提。第三,《公羊丁公四年傳》明確記載了伍子胥忠君不報私仇的思想:“事父失義,為父報仇,我不為。”主觀上他不想挖墳,不想鞭屍,這點很重要。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伍子胥鞭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