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唐朝最終結束了家國壹體、貴族門閥政治的國家體制,開啟了皇帝-官僚政治體制。
二、唐代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為後世奠定了官僚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和運行模式。
第三,唐代各級官員的任用都要經過考試,官僚形式呈現出新的特點。
第四,唐朝的政治制度隨著社會形勢的不斷變化而不斷調整,表現出強大的自我完善功能。
五、在政治制度的運行中,表現出原則性和靈活性的結合。
宋代政治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專制集權的加強,體現在在職官員制度上。有五個特點,即中央集權、皇帝集權、百官分權、重文輕武、軍事重於外。以北宋為例,宋朝的官制(1)宋朝的中央機構是“二府制”,即有中書和樞密院兩個機構。中書是總理辦公的地方。除了中書,尚書省、門下省的名字雖然存在,但都成了外國,而不是宰相。宋初,宰相是“桐坪張世”。並作為代表參與政治事務。來自尚書城。郎到第三司可以加總理或副部長之類的頭銜。尚書令、侍中、中書令等三省總督,往往“乏善可陳,不言不語”。據樞密院長官這位官員說,在宋初,他們是唐使、副使,或者說是知道樞密院、知道樞密院、簽書的唐使、官員。唐代使臣和知樞密院事的官員照例由文人充任,副使有時也用軍事人員,充分體現了重文輕武的政治特點。(2)宋代禦史臺;有三院(臺院、殿院、茶院),與唐代相同。除了禦史大夫,照例又以禦史中丞為主任。(3)宋朝的軍事體制是軍權歸幾個機構掌管,各部門權力分散,權力集中於皇帝。樞密院負責軍令、調令和高級軍官的任免;“三言”指揮皇軍;兵部負責後勤事務和地方廂的管理;吏部負責選拔軍官。(4)宋代地方行政區劃基本分為兩級,即府、州、軍、獄為壹級,郡為壹級。宋朝的使臣和觀察使名存實亡,實際上卻被廢除了。兩位使臣手下的幕官、曹禺官,與唐朝不同,不過是閑差。宋代五品官職為壹品:官職:太師、太傅、太保、左/右丞相、少師、少府、少保出自壹品:官職:唐使者、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官職:開福益通、五三官職:驃騎為二品:官職:知樞密院事、太子太保官職。太尉文三官:特金五三官:輔國將軍、鎮國將軍。從二年級起:官員:簽名簿、樞密院事、關文殿大學士、太子、少府太子、少保太子、禦醫、六部尚書、左右晉武威/左右將軍、紀/嚴/清/徐/楊/靖/於/梁。保和堂學士、翰林學士、翰林學士、大臣/保和/端明堂學士、龍圖/張甜、/仙墨/徽州/傅學士、蜀密學士、左右騎常侍、全尚書文:金子光祿博士、武三官:狀元將軍、懷化將軍從三類:官。朱將軍、太子客/詹官至:尹大夫盧、吳三觀大夫:雲惠將軍、桂德將軍、四品:官至:智中書將軍、太常先生/宗正卿、秘書監、朱偉將軍、殿前副都督、官至官至:鄭風大夫、大夫、吳三觀官至:鐘吾將軍、莊。副都督、觀察員、通史/鄭石/鄭玄/鄭路/謝忠/鐘石大夫文三官:鐘三大夫、朝奉大夫武三官:定遠將軍、寧遠將軍從五類:官:太常/完顏政邵青、秘書紹鑒、國內客省使、延福宮使、景福寺使、湯米均任。龍神威四廂都是都督、團使、各州刺史、徐軍隊司令,都是官:朝醫、朝醫、武官:馬背上的將軍、遊擊將軍。宰相在明朝被廢除了。內閣作為皇帝的秘書處,只有建議皇帝起草聖旨的權利,而大臣們的權力則分為六個部分,分別掌管六部。但後來文官制度越來越嚴格,內閣的權力越來越大,相當於實際的宰相。皇帝為了約束內閣,奪回相對權力,在內廷設立太監機構“李思監”,掌握“批紅”權,這與內閣的“擬票”權是矛盾的。司禮監稱為“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