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xsk點擊:493更新時間:2010-7-9來源:溫州大學
在校學生:
2010-2011的學年即將開始。為方便學生安全、及時繳納學費和住宿費,確保學生及時註冊,現將有關註意事項通知如下:
壹、學費及住宿費收費表1:
各專業學費標準
關於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的說明
學費以大學學費為準。師範類專業學費1,000元/生。學年學分制收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學分學費標準為:75元/學分。從今年開始,學分學費按學生上壹學年實際選課學分計算收取(實際選課學分可通過教務處教務管理軟件查詢),原每學年預付40學分的學分學費在畢業時結算,多退少補。
其他非師範類普通專業學費:1400元/生/年。
普通藝術類專業學費:4000元/生/年。
表演、導演、攝影、音樂指揮專業學費:6000元/生。年份。
所有專業學分學費:75元/學分。
中外合作辦學(中科院合作學院)學費2萬元/生,每年采取學年制。
甌江大學學費1.5萬元/生。實行年費制。
藝術類專業:1.8萬元/生。學年制收費。
表2:住宿標準、住宿房間類別、收費標準、備註
新建4人公寓1200元/生/學年
新建6人公寓1100元/生/學年。
新建12人套房,A房B房,1200元/生/學年。
新建12人套房C房800元/生/學年
第二,學費支付方式
1,櫃臺現金支付可在浙江省內工商銀行網點辦理(寧波除外);交費時應向櫃臺提供學校名稱、學號和姓名;按照設定的應付學費和住宿費金額直接現金支付(銀行顯示的金額為應付學費和住宿費總額);向銀行索要蓋有銀行回單的付款收據,並妥善保管備查。優點:(1)浙江省內(寧波除外)工行網點辦理靈活方便;(2)允許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先繳納部分學費;(3)繳費後,學校的繳費系統實時顯示繳費情況,方便查詢。缺點:(1)如果櫃臺人多,需要排隊;(2)寧波地區和省外目前無法運營,需要在浙江省內運營(寧波地區除外)。
2.自助終端繳費可在浙江省內工商銀行網點辦理(寧波除外);需要工行卡;操作指南:點擊銀行大廳自助終端屏幕上的支付服務,然後根據提示插入工行卡,輸入密碼後,屏幕上顯示支付項目。請點擊溫州大學支付學費,輸入學號項,然後與屏幕顯示的姓名和金額核對(銀行顯示的金額為應付學費和住宿費的總金額),再按確認鍵完成支付;具體操作可咨詢銀行工作人員;打印自助終端繳費系統自動生成的繳費回執,並妥善保存備查。優點:(1)浙江省內(寧波除外)工行網點辦理靈活方便;(2)基本不用排隊,可以節省時間;(3)繳費後,學校的繳費系統實時顯示繳費情況,方便查詢。缺點:(1)沒有工行卡無法操作;(2)必須繳納全額學費,不適合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3)寧波地區和省外目前無法運營。
3.銀行批量代扣方式(僅限07、08級學生)。學生應於2010前在財務部網站“財務查詢平臺”查詢學費、住宿費,然後全額繳納學費、住宿費和銀行卡年費10元(學校將於6月11日將年費返還到卡上)。(註:銀行卡內金額小於應繳金額與年費之和10元的,不予扣繳。)學生遺失銀行卡,應在開學前持本人身份證到相應銀行溫州地區營業網點辦理掛失補辦手續,並持新補辦的銀行卡到南校區行政樓219室財務部收費中心登記新卡號。學生可在9月1後查詢銀行卡余額,確認是否代扣成功。優點:可以在寧波和省外操作。缺點:(1)銀行卡必須是我的名字。如果有任何變化,我需要在財務部進行變更登記;⑵必須先在財務部“財務查詢平臺”查詢應繳金額,然後在銀行卡中存入大於應繳金額與年費之和10元的金額,否則不能代扣;(3)代扣金額必須是全額學費,不適合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4)繳費後,學校的繳費系統只能顯示壹周後的繳費情況,查詢結果不及時。
第三,付款時間
1.8月25日至8月31期間(含周末)在工行櫃臺或通過自助終端現金繳費的同學。9月1日,學院將根據付費學生名單進行新學年註冊。
2.采取銀行批量代扣方式繳費的學生,應於2010前將學費、住宿費全額存入學校發給學生的銀行卡,由學校委托銀行進行批量代扣。(註:銀行卡內金額小於應繳金額與年費之和10元的,不予扣繳。)
四。付款時的註意事項
(1)學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其中壹種繳費方式,銀行批量代扣方式僅適用於07、08級學生,09級學生不能使用該繳費方式。為使學生繳費更加靈活方便,建議07、08級學生也使用工行現金在櫃臺繳費或自助終端繳費。
⑵8月22日銀行卡批量扣款後,不再批量扣款。8月22日以後繳費的同學,請到工商銀行櫃臺或通過自助終端現金繳費。
動詞 (verb的縮寫)學費收據
我辦公室將在學生註冊前壹天向學院提供已交費學生名單和欠費學生名單。交費的同學可以直接報名。所有通過上述方式繳費成功的學生,將由我辦統壹打印,於10結束前通過各學院輔導員發放給學生。如學生急需收據,請攜帶身份證到南校區行政樓219室收費中心(電話:86598087)索要收據。請及時通知學生,做好宣傳工作,協助完成今年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取工作。未盡事宜,由財務計劃辦公室負責解釋工作,聯系電話86598087、86596002。
財務計劃辦公室
201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