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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代史上有哪些條約?

1.南京條約——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南京條約》十三款,要求中國割讓香港島;向英國賠償鴉片價格、商業債務和軍費* * * 2100萬銀元;與五港通商,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為通商口岸,允許英國人居住和派遣領事;對於約定的關稅,英國商人要繳納進出口稅和報賬費,中國海關無權獨善其身;廢除公共銀行制度,允許英國商人在中國自由貿易。此外,它還規定了雙方官員的平等交流,釋放對方的士兵和平民以及英國軍隊的撤出。

2.天津條約——清鹹豐八年(1858)

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法俄美強迫清政府在天津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第二次鴉片戰爭是英法為了進壹步擴大侵略特權而對中國發動的侵略戰爭。1856 65438+10月爆發,1860 65438+10月結束。1858年,英法艦隊在美俄支援下攻打大沽口。大沽堡失守,英法聯軍入侵天津。清政府派出欽差大臣桂良和華莎娜分別與俄、美、英、法代表簽訂《天津條約》。

3.愛昏條約-1858年5月28日(鹹豐8年4月16日)

《愛輝條約》又稱《愛輝城和約》,是1858年5月28日,俄羅斯帝國東西伯利亞總督尼古拉·尼古拉耶維奇·穆拉維耶夫與清朝黑龍江將軍義山在愛輝(今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簽訂的不平等條約。這個條約使中國失去了黑龍江北部和外興安嶺南部。把烏蘇裏江以東的中國領土劃入中俄* * *管;黑龍江、烏蘇裏江只允許中俄船只航行;當時,清政府拒絕批準該條約。《中俄北京條約》締結於1860年,得到清政府的承認。

4.北京條約-1860

《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清政府與英法俄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清政府任命欽差大臣易?作為談判和簽約代表。簽約地點在北京禮部衙門,即今天天安門廣場的東南角。此外,1887年與葡萄牙簽訂的《中葡和解通商條約》也被稱為《中葡北京條約》。

5.辛醜條約——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

《辛醜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償金額最大、主權損失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該條約規定:

1,中國賠償價款及利息共計9.8億兩白銀(明細為賠償4.5億兩白銀,分39年還清,本息約9.8億兩);

2.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界,允許各國駐軍保護,禁止中國人在界內居住;

3.清政府承諾禁止民眾參加反帝運動;

4.清政府拆除了天津大沽口至北京鐵路沿線的設防堡壘,允許列強向北京至山海關鐵路沿線的重要地點派兵。

這個條約標誌著清政府徹底淪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嚴重侵犯了中國的主權,給人民帶來了沈重的負擔。

6.馬關條約

《馬關條約》是繼《南京條約》之後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帝國主義國家援引片面最惠國待遇,獲得了《馬關條約》中中國授予日本的除割讓土地賠償以外的所有特權。它給近代中國社會帶來了嚴重危害,大大加速了中國半殖民地化的進程,加深了民族危機。

(壹)臺灣省等大片領土的割讓,進壹步破壞了中國主權的完整,刺激了列強瓜分中國的野心,進壹步加深了民族危機。而且造成了臺灣省與大陸之間無法彌合的鴻溝,這種鴻溝壹直延續至今。

(2)巨額賠款,加重了中國人民的負擔。同時加速了日本軍國主義的發展。結果清朝借了很多外債,導致外國列強控制了中國的經濟命脈。

(三)通商口岸的開放,使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得以深入中國大陸。

(4)獲準在中國投資設廠,其他列強引用“利益分享”條款,爭相在中國設廠,嚴重阻礙了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同時也反映了列強對中國的經濟侵略從商品輸出到資本輸出的過程。

《馬關條約》反映了帝國主義對資本輸出和世界分裂的需求。

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的侵略進入了壹個新階段。總之,《馬關條約》使中國面臨前所未有的民族危機,中國社會的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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