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在威塞爾之下有司法部、財政部、軍部等部門。司法部分為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諾姆法院)。高等法院設院長,由威塞爾領導,由壹些將軍和牧師組成。主要處理叛國、盜墓、政變等危害國家安全的重要案件。埃及40個Nomes中的每壹個都有壹個地方法院審理Benom的案件,國家的法律在當地適用。財政部有壹個財政部長,負責國家財政相關事務,如稅收、國庫、土地測量、對外朝貢等。然而,在新王國時期,財政大臣的權力逐漸轉移到內宮首長手中,使得皇宮的權力淩駕於政府的權力之上。當地諾姆的財權由市長(nome)掌握,他負責征收和運輸谷物和稅收,直接對威塞爾負責。古埃及的軍事部門也是不斷發展的,但在統壹的古王國、中土王國和新王國時期,全國軍事集中,這使得法老能夠有效地統壹全國開展軍事行動。此外,早在古王國時期,埃及就出現了管理武器、軍隊物資和工事的後勤部門——“軍械所”。在新發展的軍事王國時期,陸軍發展為步兵、海軍和戰車部隊。國家步兵分為幾個軍區(稱為“米沙”),以埃及神命名,壹般有數千人。下轄連隊、排、中隊等。被組織在不同的層次上。新兵壹般從埃及和埃及殖民地招募,進行統壹訓練,而退伍老兵則受到政府的優厚待遇,如分配土地、奴隸和牲畜等。埃及還有常備軍,主要負責法老和王宮的安全,相當於王宮衛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