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石在康熙二十四年,也就是康熙三十多歲的時候當了壹個小官。當時納蘭已經去世。
石(1659~1722),晉江埡口人,生於施瑯。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殷盛先授泰州為知府,後任揚州、江寧、蘇州知府,江南懷徐路副使,安徽調配使,太仆寺正卿,順天知府,都察院左副都,戶部左侍郎,被運巡撫,右兵部侍郎,右副都都察院。做官時,政績顯著,聲名遠播。《清史稿》稱贊他:“聰明果斷,禁止小官,所到之處利政。”《泉州府誌》贊曰:“機警,勤於辦事,聽朝廷之言,拾毛如神。如果他所在的縣有可疑病例,妳就應該轉移。既然州牧薦歷,無罪自持,壹以貫之。”他被康熙皇帝譽為“天下最正直的官員”,後來成為清朝公案小說《石公案》的主人公。他死後,人們為他舉行了祭祀和葬禮。
納蘭性德(1655-1685):清代詩人。原名成德,字容若,號冷家山,滿洲正黃旗人。大學生之珠的兒子。康熙進士,官至壹級侍衛。善騎射,善讀書。詞以小詩見長,充滿感傷情調,偶有豪放之作。也可以寫詩。有壹本編年史集。詞集叫納蘭詞,有單行本。與許壹起,自唐代以來,他說所有的經典都是《同治堂經解》。
剩下的就不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