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壹:劉先生翻舊房時,從自家宅基地下挖出幾罐古錢幣,讓劉先生欣喜若狂。消息傳出後,博物館的工作人員前來沒收了劉先生的古錢幣,作為藏品中的文物展出。為此,劉先生將博物館告上法庭,要求返還古錢幣。
根據《民法》第240條規定,祖產所有人有權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其不動產或動產。根據劉先生家長輩的證明,劉先生的曾祖父曾經是當地有名的富豪,而這棟房子也是他曾祖父自己在清末修建的,所以從側面證明了房子裏的罐裝古錢幣應該是劉先生自己的祖傳財產,博物館無權沒收。
有序流傳下來的古錢幣應該是私人所有,博物館等權威機構無權收藏。在上述案例中,劉燦先生證明古錢幣是他祖先傳下來的私有財產,博物館無權沒收。
案例二:陜西省某中學歷史老師為了給學生們很好地講解歷史知識,幾十年來通過錢幣市場等各種渠道收集了上千枚古錢幣。退休後,這些古錢幣成了他的壹大愛好。結果在飛機上過安檢的時候被當地警方沒收了。看到自己半輩子的心血白白浪費,歷史老師自然不甘心。從此走上了討要古幣的道路,打拼20年後60歲退休。
古錢幣可分出土和傳世。根據《文物法》的規定,國家規劃的文物保護區內出土的地下文物,均屬國家所有。同時,文物法還規定,出土文物能夠證明是個人傳世的,法律應當對個人的合法所有權給予保護。第二種情況,代代相傳的古錢幣是歷史老師經過幾十年的收藏而獲得的寶貴財富,其中花費了無數心血和財力,所以代代相傳的古錢幣才流傳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