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幹部規定的退休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1、連續擔任村幹部7—10年(包括10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準為每工作壹年領取1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
2、連續擔任村幹部11—15年(包括15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準為每工作壹年領取1.5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
3、連續擔任村幹部16—20年(包括20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準為每工作壹年領取2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
4、連續擔任村幹部21—25年(包括25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準為每工作壹年領取2.5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
5、連續擔任村幹部26年以上,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準為每工作壹年領取3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壹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該退休。
(壹)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農村老幹部的退休補貼政策,是因為過去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不是特別的完善,很多農村老幹部之前並沒有交納過養老保險,但是從國家建立了完善的養老保險制度以後,在農村,無論是幹部還是普通村民,都需要依法繳納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