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浙江海盐县单位事业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护理人员65名 (其中:护理大专及以上职位45名、护理中专及以上职位20名),由县卫生局统招制度配。 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嘉兴户籍或嘉兴生源的护理护士。户籍以2012年3月5日的户口驻地,生源地为高考(中考)入学时户口驻地。
< p> 2.大专及以上学历限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3.全日制普通制高校护理本科大学生,户籍不受限制。
4.在职事业单位 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成人教育本科须取得毕业证书后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不能已取得的 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2008年以来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行为假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用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录用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护理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岗位文化程度和工作要求 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6年3月5日至1994年3月5日期间出生)。
三、待遇
聘用后按国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录用资格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专及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笔试、体检、考核、 公示和聘用等项目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2.笔试。笔试科目为护理知识 ,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3月11日上午半天;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体检、考核。笔试结束后,根据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办法和标准参照《浙江》 省公务员录用试点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由县卫生局组织。
4.公示、聘用。考试、考核合格后,拟用人员名单在海盐聘用人员人才网、海盐县 卫生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使用的,发放《聘用通知书》或就业协议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 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县人才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到。无足够期限者,取消聘用资格。2012年普通高校(中专)应届大学生凭借毕业证书办理聘用资格 5.考核、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有自主放弃的,在笔试对象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依次递补。《聘用对象公告》发布以后一旦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 月5日一天(8:30—16:00)。
2.报名地点:海盐县卫生局(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
3.报名程序:社会人员报名须按《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 ,持相应的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和物品(一份)报名。还须提供能证明生源地的证件、证明件和物品(如 迁移记录的原居住地家庭户口簿、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或高中、初中毕业证书。)
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大学生须按《招聘通告》规定的资格 条件,持学校盖章的本人《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生地的证件、证明原件并顺利登记(如有记录迁移的居住地家庭户口簿) 、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或高中、初中毕业证书。)
特别提醒:
(一)凡《招聘公告》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 、证明未携带携带或携带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
(二)报考人员针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相关信息并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 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七、本通告未尽兑现,由县人事局和卫生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研究执行。
本次招聘 的“招聘公告”、考生门户、考试、公示等成绩均将在《海盐人事人才网》(www.hyrcsc.com.cn)、《中国海盐政府网站》(www.haiyan.gov.cn)和 《海盐县卫生局网》(zjhyws.zjwst.gov.cn)网上公布,届时候选可到网上查询。电话:0573—86110175、0573-86022673。
附件:《考试报名表》 》、《代报人员登记表》
海盐县人事局海盐县卫生局
201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