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清單是經濟制裁措施,制裁清單是臨時性制裁措施。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實體清單是政府行政機構受委托管理的壹種經濟制裁措施,其目的是指定壹些特定的企業、教育機構、政府或個人,以懲罰違反聯合國或其它國際安全行為的政府或個人,而制裁清單是政府出臺的臨時性制裁措施,旨在阻止特定經濟交易發生,制裁個人或機構以減輕其對某壹特定地區或國家造成的威脅或破壞行為,包括禁止公民實施有關活動或經濟活動。
實體清單指的是壹份列出所有實體的清單,它通常用於數據建模、數據庫設計和信息管理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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