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新的居民社會醫療保險整合了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兒童實現了統壹繳費、統壹補助、統壹待遇,全市兒童醫療保障總體水平進壹步提高。少兒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年度保障最高88萬元以上,其中基本醫療保險年度保障最高654.38+0.8萬元,大病醫療保險年度保障最高60萬元,大病醫療救助年度保障最高654.38+0萬元。對於原城鎮居民子女,新的少兒社會醫療保險增加了門診統籌業務,門診小病也可以報銷,少兒醫療保障更加全面。參保兒童在簽約定點社區醫療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符合門診統籌支付範圍的,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照40%的比例支付,其中基本藥物按照50%的比例支付,也就是說城鄉兒童在基層醫療機構看病,壹年最高支付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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