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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出臺新規規範中小學(幼兒園)辦學行為

“嚴格控制中小學生作息時間。走讀生在校學習時間,小學每天不超過6小時,中學每天不超過8小時。”這是銀川市教育局近日出臺的十五條“新規”中規範中小學(幼兒園)辦學行為的內容。

《新規》對保護中小學生身心健康作出了如下規定:寄宿制學校晚自習結束時間,初中不晚於21,高中不晚於22: 00。學校應當按照規定安排寒暑假和其他法定節假日,不得利用節假日組織學生在校上課、集體補課或者有償補課(高三除外)。控制學生書面作業總量,小學壹二年級不留書面作業,高中在相對集中的時間安排研究性作業。義務教育階段不得開除學生,高中學校應建立聽證、申訴、復議等工作制度對學生進行處分。中小學生每天集體鍛煉時間不少於1小時。嚴格執行課程計劃,在技術、美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四個領域開設足夠的課程。

《新規》還要求學校公示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和收費範圍,嚴禁違規收費。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實行劃片招生。嚴禁各種形式的選拔性考試,不違規提前招生,不在規定區域外招生,不超出學校合理規模招生;普通高中不違反“三限”政策招生,不接收已按規定程序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堅持均衡安排班級,不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均衡配置學校教育教學資源。選用國家和自治區頒布的教學用書目錄中規定的教材,嚴禁學校或教師向學生統壹征訂教輔和教具。學生購買保險嚴格按照自願的原則,由保險公司辦理。校服要按規定招標選擇,學生自願購買。要求教師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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