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烈士子女、被戰區級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現役軍人子女、被公安部表彰的壹等或二等功臣子女、駐守艱苦邊遠地區的現役軍人子女或在職綜合消防救援人員子女,12分。
2.照顧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消防綜合救援人員的子女為10分。
3.駐艱苦邊遠地區現役軍人或在職綜合滅火救援人員的子女,駐解放軍總部指定的ⅱ類(含ⅱ類以上)海島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照顧9分。
4.壹至四級殘疾軍人、人民警察子女、綜合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榮立壹等功的現役軍人、在職人民警察和綜合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駐艱苦邊遠地區現役軍人子女或綜合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照顧6分。
5、榮獲個人壹等功的現役、在職人民警察、在職綜合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看護3分。
(二)對見義勇為人員和見義勇為人員的子女給予額外照顧。
1,12因照顧受到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家有關部委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子女而加分。
2、獲得州(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見義勇為人員子女照顧9分。
3、受到縣(市)區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見義勇為人員子女照顧6分。
少數民族考生有哪些加分項?
戶籍在石林、鹿泉、尋甸,或晉寧日落、晉寧雙河、宜良九鄉、宜良耿家營,在當地初中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照顧6分。關於以上問題的答案,建議參考以上問題的答案。
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壹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國家確定的沙漠地區和邊遠地區現役軍人的子女報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在錄取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優待。
3.接受學歷教育的,同等條件下享受國家規定的資助政策。
綜上所述,每個地區都有不同的加分政策。比如內蒙古,10分,20分,要根據具體政策嚴格執行。
法律依據:內蒙古自治區軍人子女優惠教育實施細則第十條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的,按照下列規定給予優惠:
(壹)軍人考生的子女給予10分照顧。
(二)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壹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戰時榮立二等功或三等功以上且在上述地區工作累計滿10年的子女,中考加20分。符合以上優惠條件的,只享受分數最高的壹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