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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師工作量標準

教職工工作量標準和專任教師每周課時原則上按以下標準執行:

1,普通高中教師10—14,高中語文、數學、英語10,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12,音樂、體育、美術、通用技術、心理健康、信息。?

2、初中教師12-16、語文、數學、英語12、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14、音樂、美術、綜合實踐、信息技術等學科16。?

3、小學教師14-18,語文和數學每周14,其他專任教師每周18。周課時下限由語文、數學課確定,其他學科教師周課時折算標準和學校管理人員、工作人員工作量由學校根據滿負荷原則結合實際確定;小班小周村的課時數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確定。?

4、中小學校長(含黨組織負責人)、副校長、內部機構負責人原則上要兼任班主任,其工作量必須達到相關要求;其他管理人員,群團組織負責人原則上應由專職教師擔任,做到壹人多崗。

擴展數據:

《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試行辦法》包括教學工作量(含教學研究工作量)、科學研究工作量和實驗室建設工作量。壹個老師壹年的工作量應該是1680小時。各類學校根據上述原則和學校具體情況制定工作量。

北京市政府《關於全日制中小學人員編制標準的暫行意見》規定,中學語文教師每人教兩個班(10課時至12課時);數學、物理、化學、外語教師每周授課12課時至16課時,平均14課時;其他科目每周授課14課時至18課時,平均16課時。

小學老師壹節課教語文和數學,或者每周教16 ~ 20個課時,平均18個課時。其他省市根據地區特點,對中小學教師工作量也有類似規定。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教師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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