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政治原因
首先,讓我們看看吳棟。當時,吳棟建立了不同的標準來選擇官員,表面上是基於壹個人的能力和政治操守。事實上,最重要的是看那個人的出生。壹時間,這種方法成了他們維權的工具。然而,陳南的“六條詔書”對當時國力的發展起到了特別有力的整頓作用,但也存在弊端。慢慢的,由於後面發展的不同,隋朝開始廢除東吳的選官制度,開始用更加公平的方式選拔官員,差距開始出現。
第二,經濟原因
當時,吳棟有壹種荒地來加強它的國家。但是,漸漸地,這些土地被壹些土豪占據,開始被廢除。而陳南則采用均田制來保證自己國家的實力,這比此時的吳棟要好得多。但與此同時,這也讓陳南面臨更大的壓力。
第三,地理原因
這主要是因為當時城南的地理比東吳弱很多。也正是因為這個因素,程楠和東吳幾乎都在南方,卻相差了近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