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可在當地銀行網點(惠城、惠東、仲愷可去建設銀行網點,惠陽、博羅、龍門、大亞灣可去農業銀行網點)、鎮黨群服務中心、醫保經辦機構或辦稅服務廳繳費。
註:已簽訂《銀行代扣居民醫保費協議》的參保人員,應確保繳費賬戶資金充足,並及時查詢代扣情況。如果未進行代扣或代扣不成功,也可以通過網上支付或POS自助支付進行支付。
參保繳費對象:
1,參加了職工醫保以外的本市戶籍居民。
2.在本市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高職院校、民辦院校、獨立學院)、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含港澳臺僑學生),在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民辦學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學生。
3、在惠州務工人員參加本市職工醫療保險,隨其生活並在本市中小學或幼兒園就讀的學齡前兒童;夫妻壹方為本市戶籍並已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其非本市戶籍的子女可按此規定參保。
4.生產經營困難的國有和集體企業職工。
5.居住在本市的未就業港澳臺居民和申領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及其他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的人員。
註:已在其他城市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居民醫療保險的,不再參加惠州市居民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