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條例》第二章第五條規定:
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可以在同級及以下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擔任教師;
但是,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或者初級職業學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是通用的。
適用範圍:
小學教師資格證適用於小學和幼兒園;
初中教師資格證適用於初中和小學;
高級中學(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適用於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初中、小學等教學。
教師資格證兩次考試都是地方政府組織的,中小學的教材和考試題目都不壹樣。通過兩項考試,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以上,並取得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後,參加教育教學能力考察,考察內容包括備課、講課、聽課、答辯四個環節。最後申請的教師資格證是全國通用的。
註意: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證可以向後兼容。如果拿到初中教師資格證,可以教初中、小學、孩子;如果拿到小學教師資格證,可以教小學和孩子;如果拿到學前教師資格證,只能教孩子。但在實際應用中,壹般來說,高中教師資格證可以教高中、初中、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證可以教初中、小學,小學教師資格證只能教小學,也就是說,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證的人不允許在幼兒園任教。幼師需要考取幼師證。
以上是初中教師資格證適用範圍的全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