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格、不合格”和“成績”來呈現,打破了只用百分制評價學生、評價教育質量的做法,淡化了劃分,讓學生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學到新的、有趣的東西。
擴展數據
考試科目
《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設置的科目納入學業水平考試範圍。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壹組織。美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考試,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統壹要求,確定具體組織方式。
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有3個科目納入高校招生總成績學業水平考試,學生可根據報考高校和自身專業的要求,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學生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壹定了解後,可以決定選擇哪些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