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轉學到外省必須辦理轉學手續。
轉移程序:
1.家長與轉學學校溝通同意後,填寫轉學申請表,提交給轉學學校。
2.父母應提供戶口簿、調動原因及相關證件(如父母工作調動令、工作調動證明、房產證等。)到轉入學校就讀,外地戶籍應提交借讀證明。
3.轉學並給家長出具轉學受理回執。
4.轉學到壹個學校跟對方學校溝通同意後,在網上學籍管理系統裏上報審核。
5.轉入學校並向學生家長發出轉學通知,通知家長聯系轉學學校和主管教育局進行網上審核(同意)和學籍檔案轉移。
6.轉入學校,憑轉學申請表到主管教育局辦理網上審核手續。
如何從小學轉到學校
1.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申請方式和條件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規定)。
2、根據當地規定和學校學位空缺情況等審核轉入學校;對同意接收的,轉入學校通過學籍系統啟動轉學手續並核實;在學籍系統中轉入學籍部門;轉入學校在學籍系統中審核;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進行核實。
3.轉入學校並取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後,通知學生註冊入學;學生向轉學學校報到後,轉學學校通過學籍系統調取學籍電子檔案(學籍系統也會通知轉學學校);轉出學校將按照與家長約定的方式,將學生的紙質學籍檔案轉出,並通知其轉入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