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全國小學轉學流程圖:
: 1.原學校未經接收學校同意出具轉學證明的,由原學校承擔就學責任。
2.學校不得接收無轉學證明的學生。
3.接收學校班額已滿,由區教委根據實際情況協調解決。
4.轉學生入學前需要經過測試,可以按照原年級轉班。如果學生學習成績太差,可以降壹級。
5.轉學手續應在暑假和暑假前壹周辦理。
6.高三、高三畢業年級不辦理轉學手續。學生在接受處分期間不辦理轉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