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義務教育法》第十壹條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應當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目前全國各地學校普遍實行的是,到當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的孩子可以報名上小學壹年級,而9月1日出生的孩子要等到下壹年。也就是說,小學入學的法定年齡是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