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學生每天學習時間(包括自習)小學不得超過六小時,中學不得超過八小時,大學不得超過十小時。
教育部下發通知:2065438+2008年9月起,中小學上課不得早於8:00;小學壹、二年級學生不得早於8:00到校,上課時間不得早於8: 30。浙江、黑龍江兩省已經先行實施,其他省市也在醞釀實施。此舉旨在減輕學生課業負擔,保證學生充足睡眠。
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的數量和分布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和調整學校設置規劃。新建住宅區需要設置學校的,應當與住宅區建設同步進行。
第十六條學校的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準,滿足教育教學的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保障學生和教職工的安全。
第十七條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設立寄宿制學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