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管理專業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適應市場經濟和國內外旅遊業發展需要,具有經濟學、管理學、行政學及相關學科知識和能力,掌握旅遊管理理論知識和方法,具有解決旅遊發展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在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企業從事飯店管理、旅行社管理、旅遊管理學科研究的高級專門人才。
學生主要學習旅遊管理的基礎理論和知識,突出對旅遊資源開發、規劃旅遊管理等學科體系的掌握。
旅遊管理可考教師資格證地理、旅遊管理科目,報考條件為:1,普通話水平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2、補考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並由省教育廳統壹組織考試;3.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講座;4.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旅遊管理是培養具有現代管理理論和專業知識,能夠在各類與旅遊相關的企事業單位以及教育科研機構從事經營、管理、策劃、咨詢和服務的應用型、復合型人才的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