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采用計算機隨機錄取。未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由生源地教育局按照當地有關規定安排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
閱讀。本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辦法另行制定。請持原學校的借讀證明和當地教育局批準的手續到所居住的學區申請。如果妳住的學區安排有困難,去妳住的教育局辦理借讀手續。如果孩子是新入學,可以憑外地戶口本和所住街道的相關證明到所住學區的學校就讀。如果他所居住的學區學校安排有困難,他應該到他所居住的教育局辦理新生入學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四條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戶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明、住所證明、就業證明等材料,向所在學區的學校提出入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