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每年獲得補助150元至1200元。特困戶可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和免費大病補助保險;農村貧困戶可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貼;貧困戶子女在校可申請貧困生資助。
法律客觀性:
社會救助制度暫行辦法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救助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政府主導、民政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協調、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完善社會救助資金和物質保障機制,將政府安排的社會救助資金和社會救助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社會救助資金應當專項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救助資金的支付應當按照財政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