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統壹管理,招生與公辦學校同步。符合本市錄取條件的學生可以選擇就讀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但不能同時報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
招生原則。民辦學校免試入學,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同時入學。民辦學校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應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應實行電腦搖號、隨機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