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期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申請批準。
我的孩子剛滿7歲入讀小學,但學校拒絕說他超齡。我能怎麽做呢?
剛滿7歲是進入小學的壹年,也就是適合孩子的年齡。如果符合其他條件,學校以這種毫無根據、毫無道理的方式拒絕接收,就是剝奪義務教育的權利。這是違法行為,可以向上壹級教育部門反映,會得到滿意的答復。
妳接受7歲半上壹年級學校嗎?
如果妳指的是壹歲,七歲半可能有點超齡,但是有些學校會不先咨詢學校就接受。壹般情況下6歲可以上壹年級,條件不好可以上7歲。
根據2006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NPC常委會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壹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已滿六周歲的兒童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兒童可推遲至七周歲。
孩子七歲說自己壹年級超齡了怎麽辦?我擔心死了。
根據教育法,六歲的孩子應該送去上學,否則父母會犯法。目前,兒童七歲,在非註冊學校上學。只要父母有工作合同或者工商所證明,學校就不能因為孩子超齡而拒絕孩子上學。他們可以向當地教育局申訴。這個問題不難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