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通過加強教師培訓,提高教師待遇,建立激勵機制,可以吸引和留住優秀教師,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
第二,優化課程設置。
強基計劃要求各地加強基礎教育階段數學、語文、英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基礎學科的教學,增加課程的深度和廣度,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
第三,改善學校基礎設施。
強基計劃要求加強中小學教育設施建設,改善教學條件,讓學生在更好的環境中學習和成長。
第四,推進教育信息化。
強基計劃要求各地加強教育信息化建設,推廣先進教育技術和教學模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效益。
強基計劃的目標定位和規範化管理;
壹、目標定位:
強基計劃主要選拔培養有誌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重點關註高端芯片和軟件、智能技術、新材料、先進制造和國家安全等重點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相關高校要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合理安排招生專業。
要突出基礎學科的支撐引領作用,重點抓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生物、歷史、哲學、古文字學等相關專業的招生。建立學科專業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新形勢和招生情況要求,適時調整強基計劃招生專業。
第二,規範管理:
高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由高校紀委監督,並建立申訴渠道和舉報機制。嚴格組織高校考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有關要求組織實施。筆試和面試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試題按保密事項管理。面試采取專家和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全程錄音錄像。
完善信息公開,實行教育部、省級、高校三級信息公開制度,合理設置公開範圍,規範公開內容,主動接受監督。嚴肅查處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和《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違規行為。
對疏於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大面積舞弊、招生嚴重違規的高校,取消其強基項目招生資格,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