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歷史故事大全網 - 小學古詩 - 有壹個關於校園安全的小故事。。。。

有壹個關於校園安全的小故事。。。。

1踢球受傷

1994 5月17日下午,體育老師把全班分成兩組,男同學在操場上踢足球,女同學在操場旁邊的空地上跳長繩。當體育老師正在指導女學生跳長繩時,她突然聽到踢足球的學生大聲喊叫。體育老師跑過去,看到學生手捂著眼睛蹲在地上。原來,方是甲方守門員,乙方隊員王帶球突破甲方防守。當他擡腳射門時,足球擊中了方的膝蓋,又彈回到他的臉上,傷了他的眼睛。體育老師看方的左眼略有紅腫,並無異常。方自己也說看得見東西,除了有點疼,沒什麽大礙。放學回家後,方對父母說,他的眼睛感動了。家長看到孩子眼睛表面沒什麽異常,孩子也說沒什麽不適,也就沒在意。第二天早上,方感覺眼睛模糊,去醫院檢查,才發現左眼視網膜脫落。雖然他接受了治療,但他的左眼視力嚴重受損,幾乎失明。

家長認為孩子的傷害發生在學校,發生在體育課上,學校應承擔責任,故向學校提出承擔全部治療費用8300元,索賠20萬元。家長認為學校的另壹方應對壹次傷害負責。第壹,體育課踢足球不能安排在水泥地上的籃球場上;第二,王是復讀生,比同學大兩歲。如果不同年齡的學生壹起踢足球,年齡較小的學生很容易受傷。第三,踢足球時,體育老師不在操場上指導;第四,事故發生後,學校未及時派方檢查;沒有及時治療導致了如此嚴重的後果。學校辯稱:第壹,踢足球是教育行政部門下發的教育教學大綱要求的,學校也知道應該在足球場上鍛煉,但條件有限難以做到,不應該由學校承擔,更何況很多學校在籃球場上踢足球,十幾年來壹直如此,從未發生過事故;第二,同學相差壹兩歲很正常。就因為王是復讀生,比其他同學大兩歲,所以不能和大家壹起踢足球。第三,體育課老師壹再告誡要註意安全。當時老師也在認真負責的指導女學生跳繩,體育老師沒有玩忽職守;第四,學校對方非常關心,沒有及時送醫院檢查。表面上看,方的眼睛沒有紅腫,方自己也說視力正常。沒關系。尤其是回家後,父母並沒有發現什麽異常。

最後,經過多次協商,學校、方家長、王家長達成協議:方治療眼睛的8300元醫藥費,學校出50%,方家長出30%,王家長出20%,事故得到解決。

教棍破學生眼

1996年5月22日上午,第二節課,王未(範老師請假)發現學前班學生劉將鉛筆放在座位上的另壹支鉛筆上,即用教學棒擊打劉手中的鉛筆,導致筆尖戳到劉的左眼。當地公安局於7月16日作出傷情鑒定:根據《人體重傷鑒定標準》第十九條第壹款,認定為重傷。

本院受理後,於6月5438+0997 165438+10月15日依法組成合議庭,正式開庭審理。原告劉的母親在起訴狀中要求被告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傷殘補助金、生活困難補助金、精神損失費、誤工費* * *共計177389.7元。

被告學校主張原告描述的眼部受傷過程屬實。對於原告要求學校賠償其醫療費等費用,法院應依法處理。

被告人王辯稱,6月22日上午第二節課,1996,她發現劉在玩手中的鉛筆。出於對劉的關心,她用教鞭輕敲手中的鉛筆,可惜筆尖戳到了劉的左眼。現在原告要求賠償損失,我承擔不起。其代理人及律師認為,王作為該小學教師,在學校管理學生及其他活動屬於職務行為。他認為,王在課堂上巡邏,從原告身邊經過後發現其在玩鉛筆,用教學棒輕敲原告的鉛筆進行制止,也是正常的管理方式。王用教學棒擊打原告鉛筆時,主觀上不存在對原告的故意傷害。即使這種不正當的履行職責方式導致了原告的傷害,責任也應由學校法人承擔。

3課外遊戲中的盲目悲劇

1991 6月20日下午3時許,某小學二年級學生萬某在去廁所的路上,註意到樓道裏的乒乓球臺上有壹個新刷過漆的櫃子。碗櫃底部與乒乓球臺之間有3厘米左右的縫隙,同年級學生張拿著壹個夾板在縫隙裏來回抽搐玩耍。當萬勸阻張不要這樣打,並把眼睛湊近乒乓球臺看張是否還在抽搐時,張不小心把板條紮進了萬的右眼。盡管醫院全力搶救,還是導致了萬右眼失明,左眼視力下降的悲劇。

萬的父母訴至法院,要求張的法定監護人賠償醫療費、營養補助費等。為27000元,而他的學校也因監護不力應承擔連帶責任。經法院調解,原被告與被告協商達成和解。第壹被告張某的父母賠償萬某2萬余元,其所在學校賠償9000元。

41997年4月16日,在壹所小學的課間休息時間,學生李和張玩打架遊戲(壹條腿與另壹條腿相撞)。因張某打不過李某,遂用手將李某推倒,致李某右大腿骨折。李出院後,經法醫鑒定為9級傷殘。

法院壹審判決被害人張某的監護人賠償原告李某各項損失7815.5l,其所在學校也因未能有效管理學生被判賠償原告各項損失2233.29元。

51995 11壹天早操後,壹個小學五年級的學生走進教室。班主任王老師環顧教室,發現左側的窗簾已經落下。她漫不經心地說:“窗簾怎麽掉下來了?誰來掛?”第壹節課結束後,勞動委員石某(11歲)認為這是自己的事,便讓鄰居把掉落的窗簾撿起來,然後自己從書桌上爬上窗臺,試圖掛起來。石某個子太矮,夠不著,就從窗戶(鋁合金玻璃窗)上跨了出去。也許窗臺很滑,沒有刻痕。他不慎從五樓摔下,立即被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石某脾臟破裂,肝、肺嚴重受損,體內大量出血。雖然經過醫院醫護人員41小時的搶救,輸血1.400 cc,搶救費用5000多元,仍然沒能挽回孩子的生命。壹個學習成績優秀的好“紅領巾”永遠離開了他的伴侶。雖然學校表示願意承擔責任,並頻頻上門道歉,但這並不能代替失去兒子的父母的悲痛和失去孫子的爺爺奶奶的孤獨。

  • 上一篇:孟潯小學玉竹
  • 下一篇:揚州市區有哪些學校是直屬初中?
  • copyright 2024歷史故事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