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2、居住證持有人及其子女的戶口簿;
3、居住證持有人及其子女在本市合法居住的證明,需提供其中壹項:
(1)自有房屋不動產權證書;
(2)居住證持有人、配偶、父母、子女* * *有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屬證明;
(3)提供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武漢市房地產買賣協議及契稅完稅證明;
(4)居住證持有人的房屋租賃登記證明。
4、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就業證明。
二、轉學可能需要的資料(外地戶口):
居住證(需提前六個月登記)、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等能表明自己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戶口本、租房協議或購房相關材料、健康手冊、出生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免於體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其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義務教育,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保障本行政區域內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五條公民在常住市、縣外居住三日以上的,須在三日內向暫住地的戶主或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暫住登記,離開前申報註銷;如果臨時住酒店,酒店會設立旅客登記簿,以便隨時登記。公民在所居住的市、縣或者所居住的市、縣以外的農村地區暫住的,不辦理暫住登記,但在隨時設立旅客登記簿的旅館暫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