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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安全教育的內容有哪些?

壹.道路交通安全

(壹)遵守交通規則,實行放學後路隊制度。

1,必須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必須靠邊走;

2.不要跨越、攀爬或倚靠道口的護欄。

3.不要在道路上挑車、追車、強行攔車或用拋物砸車。

4.不要在馬路上踢足球、蹦極、打鬧、玩耍。

5、學生放學後可實行“小黃帽”路隊制,要戴“小黃帽”,舉“讓”字牌排隊行走,每排不超過兩人。

6.上學和經過山路時,盡量結伴而行,不做危險活動,避免意外傷害。過馬路(街)或過街時,應走交通部門設置的專用過街道路,如斑馬線、人行橫道(公路)立交橋、地下通道等。並且註意紅綠燈的標誌:紅燈停,綠燈行。

7.乘坐汽車或火車時,坐著別動,抓緊。不要伸出身體任何部位,不要發出任何聲音,不要向外拋擲物體,不要乘坐貨車、拖拉機等非載人的營運車輛。

(二)騎自行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自行車大小要合適,不要騎兒童玩具車和人騎大型車。轉彎前,妳必須減速並攤牌。不要突然轉彎。

2.不要把手離開手柄,不要攀爬其他車輛,不要用手拿東西。

3.不要牽引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

4.定期檢查車鈴和剎車是否能正常使用。

5.12歲以下兒童不允許在道路上騎自行車或三輪車。

6.已滿12周歲的學生確需騎自行車的,須征得父母同意。他們不允許騎自行車和在快車道上騎車。

7.過路口後,減速慢行,註意行人和車輛;不要闖紅燈。

(3)水上交通安全

1,不乘坐無牌無證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要乘坐超載船舶或混裝貨物的船舶。

4.不要冒險乘船航行。

5、集體船要註意:必須有老師帶隊、指揮,上下船要排隊,不準打鬧、走動;服從船上船員的指揮,維護船上秩序。

第二,校內和校外活動的安全

(壹)防止觸電

1.不要用濕手或濕布觸摸或擦拭電器外殼,不要在電線上掛衣服或物件,也不要將電線直接掛在釘子上。

2.及時報告損壞的電線、燈座、開關、插座,請人維修。不要碰它們。

3.如因電氣設備引起火災,應迅速切斷電源,然後滅火。

4、發現有人觸電,要迅速切斷電源,並立即報告老師、家長或其他人員進行搶救。

5.遠離高壓帶電體。不要觸摸電線桿掉落的電線,不要攀爬電氣平臺,不要攀爬電信發射塔、高壓輸電塔,不要在高壓電線下放風箏、釣魚。

6.打雷下雨的時候不要躲在導電的物體下面。雷雨天氣盡量避免或減少戶外活動。魯豫雷雨時不要去高處,迅速找有防雷裝置的建築物或低窪處躲避;不要攜帶雨傘等金屬物品,雙腳並攏蹲下,防止跨步電壓傷害,有效降低被雷擊的概率。

(2)防止高空墜物傷人

1,現在不要進工地。

2.嚴禁在起重、裝卸和吊裝設備下站立、通行和玩耍。

(3)走廊安全

1,學校堅決不允許搞緊急集結等活動。課間活動和晚自習時,老師要在樓梯口值班維持秩序。

2.上下樓梯要靠右有序緩慢,聽從值班老師的指揮。禁止擁擠,特別是有人摔倒時,立即停止上下,迅速扶起摔倒的人。

3.不要在教室裏蹦蹦跳跳,爬過門窗;不要在走廊追逐打鬧,不要靠在欄桿上使身體重心向外傾斜或用力拉欄桿。不要在走廊裏“急行軍”而引起* * *震動,以免損壞地板。

(四)禁止學生攜帶棍棒、刀具等尖銳物品進入校園,更不準帶入教室;學生使用小刀、圓規、鉛筆、鋼筆等學習工具時要註意安全,以免誤傷自己和他人。

(五)兒童玩教具的安全

幼兒活動課要經常檢查玩具、教具有無生銹、損壞、脫落。如有隱患應及時消除,超過使用年限的玩具、教具應及時更換。

(6)出去玩

1,外出活動要由老師或家長帶領,生病的同學不要勉強參加。

2、最好當天去,當天回,未經監護人允許,不得在外露營。

3.出去玩的時候,牢記家庭住址,電話,父母工作單位電話。

4、外出遊玩,如遇人身傷害、傷害,如被歹徒搶劫、欺軟怕硬欺軟怕硬等,應立即與公安、醫院等部門聯系,並及時向學校和家長報告。

5.未經允許禁止在河裏遊泳,以免發生溺水事故。嚴禁登高探險。

6.被狗咬傷後,應立即送醫院處理傷口。如果遠離醫院,可以迅速用清水或肥皂水沖洗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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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班級學生分析

    初三學生使用新教材兩年,初步了解了壹些數學基礎知識。學生已經習慣了新教材的學習思路和方法,大多數學生意識到數學知識無處不在,生活中處處都有數學。這為學生學習這本書奠定了重要基礎,也為提高學生的解題能力和實踐能力創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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