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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師範大學2021普通本科和高職招生章程

第壹條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依規招生,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規定了我校的招生政策,並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說明,是我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天津師範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學校層次:博士、碩士、本科、高職。

四。學校代碼:10065

天津師範大學主校區:天津市西青區濱水西路393號。

學前教育學院校區:天津市南開區雙鳳路38號

天津師範大學是天津市重點院校,辦學歷史悠久。它是天津百年師範教育的傳承者,是天津基礎教育的文脈,是天津壹所為基礎教育培養優秀教師的師範大學。65438-0958天津師範大學是在相關院校師範教育的基礎上建立的。1982更名為天津師範大學。65438-0999,原天津師範大學、天津師範學院、天津教育學院合並,組建新的天津師範大學。學校自創辦以來,壹直以辦好優質師範教育為“固本之策”。培根為天津乃至全國的基礎教育培養了大批高素質教師,壹些優秀校友成為國家各領域建設的骨幹力量,辦學質量和聲譽不斷提升。

學校占地3500畝,其中自然湖泊濕地771畝,建築面積86萬平方米,教學設施齊全,人文精神濃郁。美麗的校園擁有優雅的環境和獨特的生態風格和氣質,榮獲全國文明校園的榮譽。

學校現有2個系、20個學院,74個本科專業,8個博士學位授權壹級學科,1個教育類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33個碩士學位授權壹級學科,16個碩士學位類別,涉及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9個學科,應用心理學、政治學與行政學、世界史、思想政治教育學、教育技術學、初等教育學、漢語言文學、教育學等20個專業 地理科學、法學、新聞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教育學、英語、韓語、物理、化學、生物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行政管理被批準為壹流本科專業建設點,體育與電子信息科學。 高校專業建設點6個,天津市品牌專業建設點16個,天津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建設點5個,天津市優勢特色專業建設點8個,天津市應用專業建設點12個。擁有政治理論、發展與教育心理學2個國家重點學科,7個天津市壹級學科,18天津市重點學科,15天津市特色學科(群)。化學學科連續八年在世界“ESI”排名中名列前1%,馬克思主義學院入選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根據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評估結果,我校心理學、政治學、世界歷史、馬克思主義理論等4個學科和教育學碩士專業學位進入B+行列,教育學、中國語言文學2個學科進入b+行列。

學校現有教職工2452人,其中專任教師1713人,高級職稱921人,博士944人。高層次人才聚集。目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八屆學科評估組成員3人,專業學位教育教學委員會成員1人、2人,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1人、1人,教育部小學教師培訓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1人。中學教師培訓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1人,第四屆全國教師教育課程資源專家委員會委員1人,中世紀史專業委員會主席1人,世界漢語教學協會主席1人;獲人才計劃45人,天津市特聘教授/青年學者、學科領軍人才、重點創新人才300余人,居市屬高校首位。131創新團隊和校級交叉融合團隊不斷湧現;組建了古籍保護、語言心理與認知科學、網絡內容建設與綜合管理研究院、跨文化與世界文學研究院等4個PI系統創新研究團隊。

目前,學校擁有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天津師範大學心理與行為研究所、教育部新聞傳播與教師教育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教育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國相聲藝術”傳承基地、天津市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兩個、1天津市“2011協同創新中心”。省市級工程中心、國際聯合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臺16個,天津大學智庫4個,CTTI智庫9個,天津市教委社科實驗室4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7個。* * *獲批項目747項,其中國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點項目35項。沈德利教授的《學生語文閱讀過程的眼動研究》壹書和徐大同教授的《中國傳統政治文化講座》壹書分別獲得第四屆和第八屆全國高校科研優秀成果壹等獎(人文社會科學)。學校教師獲同類二等獎7項,13三等獎,青年成就獎2項。省部級科技獎29項,其中天津市自然科學壹等獎1,近年來天津市科技進步壹等獎1。學校8門課程被認定為首批壹流本科,21門課程被認定為市級壹流本科。建設了9門資源享受型精品課程和25門市級精品課程,批準了6門天津市“思政課”改革精品課程。擁有1教學團隊、17市級教學團隊、2個天津市“十二五”綜合招商教學創新團隊。天津有25名教師。獲教學成果獎2項,1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壹等獎3項,二等獎9項。獲天津市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47項,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7項。首屆全國高校青年教師支教大賽文科組壹等獎1,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先進集體獎1金,1銀,8銅,“青春紅色夢之旅”。

學校堅持對外開放。與33個國家和地區的177所大學、機構或地方政府建立友好合作關系。與韓國、日本、俄羅斯合辦4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被教育部批準為首批“來華留學示範基地”。具有國民政府、孔子學院、優秀青年留學生、“壹帶壹路”建設項目、中外文化交流機制項目等國家政府獎學金資格。主辦了非洲第壹所孔子學院——內羅畢大學孔子學院。其承辦的四所孔子學院10次獲得“先進孔子學院”稱號,1次獲得孔子學院創辦獎榮譽,被評為“先進孔子學院承辦學校”和“全球示範性孔子學院”。

全校師生踐行“勤奮嚴謹、修身養性”的校訓,培育“學思並重、知行合壹”的學風,倡導“誠實守信、勇於擔當”的校風,以“特色立校、質量興校、人才強校、改革創新”為發展戰略,爭創壹流的教學質量、科研能力、人才水平、學科實力和管理效率,團結壹心。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天津師範大學設立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問題,招生領導小組代表招生委員會主持日常工作。成立專門的考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對各類招生專業測試和錄取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第五條天津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招生辦)負責招生的日常具體工作。

第三章?普通學生政策

第六條為貫徹落實《天津市實施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學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細則》(津政辦發[2018]54號),高質量完成天津市公費師範生培養任務,擬面向天津生源招收公費師範生。招生計劃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為準。

天津市公費師範生必須按照天津市有關規定簽訂《天津市公費師範生教育協議書》。在校期間,由市財政承擔學費和住宿費,並給予壹定的生活補助。畢業後壹般會在接收地從事不少於6年的中小學教育工作。在城鎮學校工作的公費師範生,必須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學生必須嚴格履行協議。未按約定從事中小學教育的,必須退還已享受的公辦教育費用,並支付違約金。優秀天津公費師範生可享受其他非義務獎學金。

第七條學校招收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英語、歷史、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科學、地理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體育學、音樂學、美術學、應用心理學、教育技術、人工智能、教育學(含教育學、小學教育與學前教育)等專業(大類)的學生。學校相關師範專業面向全體學生開設輔修課程。

學校鼓勵思想優秀、品德優良、成績優異的非師範生在自願申請的基礎上經過選拔進入師範專業。學校實行動態管理機制,根據學校師範生管理規定,對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取消師範生資格。

對於優秀師範生,學校實行免試推薦讀研究生的機制。校內選拔後,推薦免試就讀“3+1+3”教育碩士研究生。“3+1+3”教育研究生培養是我校“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壹部分,旨在培養理論基礎紮實、實踐能力強、科學素養和科研能力高、具有可持續發展潛力的高水平基礎教育教師。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天津師範大學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在國家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招生專業範圍內,按照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規劃的要求,制定2021年度全國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送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再按照各省(區、市)有關政策向社會公布。預留計劃不超過高校總招生計劃的1%,用於調劑地方統考線上生源不均衡。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和章程頒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誌願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條高等學校執行本省(區、市)的相關政策。

第十壹條普通專業誌願錄取原則。

壹、非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各省(區、市)專業誌願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對同壹科目、相應批次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合格的考生,先按其投檔分數線從高到低排隊,再按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依次錄取。如果考生成績沒有達到第壹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即是否達到第二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直到最後壹個專業誌願。在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轉入無全專業招生計劃;不服從調劑者予以辭退,專業誌願不設等級差。

二、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考生選修科目須符合高考誌願專業選修科目要求,專業錄取執行考生所在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如果考生所在省(市)對專業錄取沒有明確規定,則專業誌願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同壹專業組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合格考生從高到低排隊,然後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依次錄取。如果考生成績沒有達到第壹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即是否達到第二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直到最後壹個專業誌願。在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的可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的專業組;不服從調劑者,予以辭退;專業誌願者是沒有年級差異的。

三、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規定,普通專業原則上在內蒙古自治區範圍內實行“招生計劃1:1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進入檔案後,考生在檔案中成績相同的,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條件再次相同的,參照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優先考慮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第十三屆世界史(外語實驗班)招收高考語言為英語、日語、法語、俄語、韓語的考生,其高考英語成績不低於所在省(區、市)英語科目滿分的75%。

第十四條體育專業錄取規則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的有關政策規定;如考生所在省(區、市)對本專業錄取規則無明確規定,則本專業錄取規則如下:在考生中,根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根據考生意願,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文化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普通高校省考成績(以下簡稱體育專業成績)較高的考生;體育專業成績再次相同的,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考生體育專業成績也必須達到體育專業省考分數線和省定本科控制分數線的75%。天津考生根據體育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考試成績總分,按照考生意願,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優先錄取體育成績較高的考生;體育專業成績再次相同的,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考生體育專業成績也必須達到體育專業市級統考成績滿分和天津市指定的體育本科控制分數線的75%。

第十五條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聲樂方向)、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鍵盤方向)、軟件工程專業只錄取有專業誌願(不含服從誌願)的考生。

第十六條藝術教育專業錄取規則為:在報考崗位的考生中,按照藝術教育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美術專業統考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若高考文化成績再次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考生所在省(區、市)對錄取規則有明確規定的,執行該省(區、市)的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藝術類專業、高職高專和五年制義務學前教育專業的錄取規則詳見天津師範大學2021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天津大學軟件學院和天津師範大學、天津理工大學、天津職業技術師範大學、天津城建大學2021學前

第十八條加分政策參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壹步規範招生就業體檢項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就業權益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和復核。不符合標準的,按有關規定進行指導和公告。如果今年主管部門調整相關政策,則執行新政策。

第二十條學校收到各省(區、市)招生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後,以特快專遞方式發送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壹條現行本科學費標準:文科(不含外國語言文學)4400元/生?學年,理工科和外語5400元/生?學年藝術設計12000元/生?學年內音樂舞蹈、戲劇影視、美術15000元/生?軟件工程專業(本科四年)學年按天津市發展改革委批準的示範性軟件學院收費標準執行。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聲樂方向)、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鍵盤方向)國內學費標準38000元/生?學年內赴俄學費以俄羅斯當年規定為準。

高職院校現行學費標準:普通班5000元/生?學年,美術課8000元/生?學年

預科學生現行學費標準:3800元/生?學年

住宿標準:六人間1000元/生?學年,四人間1200元/生?學年

以上收費標準由各省(區、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或參照我校發布的《2021新生入學須知》。

收費標準調整的,按照天津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七章?後續管理

第二十二條新生以定向就業、藝術、體育等特殊招生形式入學入學後不得轉專業。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聲樂方向)和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鍵盤方向)的外語課程為俄語。

第二十三條我校軟件工程(四年制本科)專業采用“2+1+1”的培養模式,即兩年專業基礎教育,第三年聘請企業工程師教授部分課程,最後1年進入實習實訓基地開展工程實踐和畢業設計工作。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時,本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我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和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材料,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入學的,應提前向學校申請延期,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延期不超過兩周。逾期不請假或請假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新生報到時,學校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初審,審核通過者辦理入學手續,註冊為學生;經審查,發現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及其他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錄取資格;在復查中,發現學生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並確定為復審不合格,取消學籍。

第二十五條應征入伍的新生應當持學校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本)和高中學歷畢業證,到入伍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填寫《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新生申請表》。縣級招辦應在規定的招收新生報到日期前,將《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新生申請表》送到高校招生部門。學校收到新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相關材料後,應當依法審核入學資格,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生個人信息中標註“參軍”,並出具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保留錄取資格申請表》經審核並加蓋學校公章後,壹份在院校備案,另壹份與《保留錄取資格通知書》壹同送相關縣級征兵辦公室。被招收的新生可在退役後2年內憑《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天津師範大學學生管理條例》、《天津師範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天津師範大學高職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對學生進行管理,按照《天津師範大學本科生培養計劃》等相關文件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七條學校通過“國家資助、學校獎學金、社會捐贈、學生自助”四位壹體的資助體系,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堅持“扶危濟困”與“扶智”、“扶誌”相結合的助學育人模式,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第二十八條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專業培養計劃要求的全部學分,經考核符合畢業條件要求的,授予天津師範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高專畢業生畢業證書註明“專科起點”字樣;高職畢業生的畢業證書上標有“高職”字樣。符合《天津師範大學學位授予細則》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八章?補充條款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僅適用於天津師範大學2021年本科及高職招生,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條本章程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後正式頒布。

第三十壹條我校招生過程自覺接受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十二條我校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確定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專業(或專業)要求和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以各省(市)公布的為準。

第三十三條與天津交通職業學院聯合培養的物流管理專業只在天津市招生,培養地點為天津交通職業學院(天津市西青區西青路269號)。錄取學生按學校與學生簽訂的協議執行。

第三十四條高等職業教育各專業的實訓場所在學前教育學院校園內(天津市南開區雙峰路38號)。

第三十五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顧問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誌願的參考,學校不接受。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天津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我校招生章程和簡章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和天津師範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的為準。

第三十八條咨詢和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天津師範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zsb.tjnu.edu.cn

電子郵件:zsb@tjnu.edu.cn

電話:022-23541338

監督電話:022-23767181

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濱水西路393號

郵政編碼:3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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