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指導各地組織實施國家提高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工程,規範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課程的建設與實施,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課程標準(試行)》,並於2014年5月30日正式發布。
壹般規則:
(壹)為指導各地組織實施國家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簡稱能力提升工程),規範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課程建設與實施,根據《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標準》,制定《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課程標準(試行)》(以下簡稱課程標準)。
幼兒園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開展類似培訓時可參照本標準。
(2)課程標準綜合考慮了我國中小學信息化環境和教師信息技術應用水平的差異,旨在滿足不同學科(領域)和不同起點教師提升能力的需求,實行“菜單式、自主式、開放式”的教師選拔培訓機制,確保按需培訓。
(3)課程標準要求實施專題培訓,強化任務驅動,突出實踐導向,解決問題與案例分析相結合,線上學習與線下實踐相結合,推動采用符合信息技術特點的新型培訓模式,促進線上培訓與教學實踐相結合,促進教師學用結合。
(4)根據《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勝任標準》的基本要求和發展要求,課程標準設置了運用信息技術優化課堂教學、運用信息技術轉變學習方式、運用信息技術支持教師專業發展三大系列課程,共27個主題,幫助教師提高信息技術素養,提升學科教學能力,運用信息技術促進專業發展。
(五)課程標準對教師在培訓中的實踐任務和學習成果提出了明確要求,旨在推動教育行政部門、教師培訓機構和中小學共同開展教師應用成效評價,做好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評價工作,確保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