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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黃埔區公辦初中招生範圍

廣州市黃埔區公辦初中招生範圍

答:(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含十壹個區)且畢業於我區公辦小學的學生(含經批準照顧政策的),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繼續采取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的方式,進入畢業學校相應中學或通過計算機隨機派位。

(二)在區外就讀且具有我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因特殊情況(即外地返校學生和異地居住學生)申請回我區就讀的,由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每年規定時間向區招生辦提出申請。

廣州市黃埔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細則

為進壹步規範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促進學校均衡發展,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促進我區義務教育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為社會和諧發展和經濟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國務院中央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壹步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做好廣州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 及《廣州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和《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指導意見》等法律政策精神和上級統壹部署,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壹、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招生行為管理。

(壹)招生工作應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二)區招生考試委員會、區教育局負責制定本區招生政策和監督、協調、指導各校招生工作。具體管理工作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和區招生辦實施。

(三)各中小學都要成立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管理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校的招生工作,接受招生投訴。學校的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並形成會議紀要。

(四)各校招生領導小組要采取多種形式,做好生源查找和政策宣傳工作,做到制度公開、辦事公開、公告公開。對於社會和家長普遍關心的問題,要認真解釋,以獲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五)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當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按照所在地區教育局批準的招生計劃在本地區範圍內招生。完成招生計劃後,如需擴招,學校將擴招計劃上報區教育局審批。未經批準,公辦學校不得超計劃跨專業招生。

(6)嚴禁計算機派位、集團化辦學、九年義務教育辦學等做法。

(7)區屬公辦外國語學校的招生方式應與轄區內其他區屬公辦中小學的招生方式壹致,即采取區屬確定的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方式進行招生。

(八)學校應嚴格遵守招生紀律,招收新生必須先報區教育局批準後方可入學,不得有違規招生行為。(九)學校應當均衡安排班級,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重點班,不得按照學生成績安排班級,不得為安排班級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試。

(十)學校要嚴格執行“壹人壹國籍,同壹國籍,國籍隨人走”的要求,嚴禁“分國籍”、“雙學籍”。

(十壹)從2020年起,全面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各類特長生招生。嚴禁義務教育學校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海外班”等名義招生。

(十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和民辦學校要同步招生,公辦和民辦學校不得提前選拔學生。

第二,公立小學招生

(壹)小學招生實行屬地管理,相對就近入學考試。凡在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具有中國人民國籍,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期入學或免試入學的,由其父親(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對應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加具意見後報區教育局審批。如果入學期限推遲,妳應該立即入學。

(二)小學學位分配以實際居住地為準,戶必須壹致。“實際居住地”是指適齡兒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有效產權並實際居住的地方,或者適齡兒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11無房產,但居住在祖輩房產或者合法租賃並實際居住的唯壹場所;“人人必須壹致”是指適齡兒童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居住,戶籍地址與房產或租賃地相同,戶籍戶主與房產所有人或承租人相同,因此是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區11無房產,需要在祖籍房產居住的,戶籍戶主與房產所有人或承租人壹致,必須是適齡兒童的祖籍。

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在廣州市義務教育招生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並及時向指定學校提交審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子女(被監護人)戶籍壹致的當地居民戶口簿(戶主必須是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壹致的有效居住證明(房產證、 房產證)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11無房產,需要租房的,須提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登記表,同時提交與租住地壹致的戶籍信息。 租住的房屋應是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的唯壹住所。新租戶、拆遷戶、二手樓入駐時間必須在當年4月30日前(含4月30日)。

(三)按照對口招生和統籌安排小學服務區招生的原則。區教育局根據生源調整和本區學校綜合布局劃定小學招生服務區域。在我區,學校服務區內招生人數的界定和學校招生人數的統籌安排實行以下辦法:

1.進入服務區:

(1)是手續齊全的壹手房,能提供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壹致的本區域居民戶口簿,以及與戶籍壹致的房產證或購房發票、購房協議(即戶主與房主壹致,均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房產歸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有。

(2)是手續齊全、各種交易手續齊全的二手房,只要住宅單元所有權人過去無子女在相應區域小學1-3年級就讀,房產歸適齡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有,並能提供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壹致的本區域居民戶口簿,以及與戶籍壹致的房產證或購房發票、購房協議。

(3)家庭財產屬於祖輩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在廣州11無任何財產的,可提供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祖輩有相同戶籍的家庭的戶口簿(戶主須為祖輩),以及與戶籍壹致的財產權屬證明或購房發票、購房協議(房產須為祖輩所有)。

(4)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屬於廣州市黃埔區集體戶口,集體戶口與實際居住地址壹致。適齡子女及其父母在廣州11區無房產;且適齡兒童父親(母親)出生前已在集體戶落戶,適齡兒童出生後首次在集體戶落戶。

(5)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政策性照顧條件(具體條件見附件2)並經審核同意的學生,可提供其實際居住地在小學招生地段範圍內的房產證或購房發票、購房協議,或須提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登記表等有效居住證明。

2.學位的總體安排:

(1)本區戶籍屬於已辦理手續且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的租房者適齡子女。房屋是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在廣州市的唯壹住所,且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11區無房產,可提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登記表,承租人為適齡兒童的祖先。

(2)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屬於廣州市黃埔區集體戶,父母在廣州市11區無房產,集體戶口與實際居住地址不符,或者出生後屬於集體戶。

(3)因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在廣州無房產11,戶口掛靠在本區戶籍居民名下。

(4)因本地區拆遷導致戶口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壹致的。

(5)同壹戶籍、同壹房產或同壹出租屋的學生,已在對口服務區學校就讀1-3年級(原則上同壹戶籍地址、同壹房產、同壹出租屋的學校只安排壹個學位,多子女家庭除外)。

(6)父親(母親)持有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通用捷通卡”的,持卡人及其適齡子女屬於非廣州戶籍。

(7)父親(母親)被認定為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科技領軍人才、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的,被認定人及其適齡子女屬於非穗戶籍。

(8)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政策照顧條件(具體條件見附件2),父母在我區企業工作但不在我區實際居住的非穗籍適齡兒童。

(9)參加我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初始年級積分入學並經批準獲得入學名額的適齡兒童(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10)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在本市不擁有產權房,且該房屋在我區租住地為唯壹居住地,且該房屋前業主或承租人無子女在我區公辦小學1-3年級就讀的,須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登記表, 並且合同還必須滿足今年4月30日前已租住此房壹年及以上且未來已租住不少於三年的承租人適齡子女的需求。

(四)有分校的小學應全面負責其分校招生工作的全面管理。

(五)各小學要按規定嚴格控制班級規模,小學每班不得超過45人。

三、公辦初中招生

(壹)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含十壹個區)且畢業於我區公辦小學的學生(含經批準的政策性照顧生),遵循“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繼續采取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的方式,在畢業院校或計算機隨機分配學位給對口生。,

(二)在區外就讀、戶籍在我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因特殊情況申請回我區繼續就讀(即從外地回來的和已在其他地區居住的),由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當年規定時間內向區招生辦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子女(被監護人)有相同戶籍的本區常住居民戶口簿,戶籍時間截至當年4月30日;

2.戶籍的房產證或購房協議(所購房屋應為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唯壹住所);學生父親(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房產,需要租房的,須提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表和廣州市房產交易登記部門為適齡兒童及家長印制的《個人名下不動產登記查詢證明》。

3.加蓋畢業小學公章的《全國學籍信息表》(畢業學校從全國學籍管理系統打印,在廣州其他區就讀的學生只需提供《廣州市學籍信息表》)。

4.跨地區申請表。經審查,符合條件者可按本區小學畢業班升學辦法安排升學。

(三)對於具有本地戶籍的本地民辦小學畢業生,或在區內其他地區公辦小學就讀的本地戶籍小學畢業生,符合“人戶壹致”條件,申請在相應戶籍的公辦初中學校進行跨區域教育的,由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後,由學校統壹集中向區招生辦申報。經審核符合條件者,按對口中學或電腦隨機派位分配學位。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相關居住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產權證、購房協議、宅基地證、集資建房證、拆遷協議、租賃合同等)。);

3.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打印廣州市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個人名下不動產登記查詢證明》;

4.橫斷面申請表。

(四)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在我區小學畢業的學生,如欲到戶籍所在地的公辦初中就讀,應向戶籍所在地的區提出入學申請,按本區升學辦法入學。

(五)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可統籌安排在我區就讀公辦學位或政府購買民辦學位:

1.非本區公辦小學畢業生,但父親(母親)持有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通用捷通卡”的人員。

2.非本區公辦小學畢業生,但父母是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認定的科技和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者。

3.本區非公辦小學畢業生,但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政策照顧條件,父母在我區工作或實際居住。

4.參加廣州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初中並經批準獲得入學名額者(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5.非本區公辦小學畢業生,但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房屋租住地在我區的為唯壹居住地。此房之前的業主或租戶,無子女在我區公辦初中就讀,須持有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登記表。合同還必須滿足承租人的適齡子女在今年4月30日前已租住該房屋壹年及以上,且未來租賃期限不少於三年的需求。

(六)學校應按規定嚴格控制班級規模,初中每班不得超過50人。

(7)2020年起,全面取消初中各類特長生招生。

(八)市屬公辦外國語學校初中采取“學生自主報名,學校組織電腦派位”的方式進行招生。

第四,民辦中小學招生

(壹)批準招生計劃。

1.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不得跨地區招生,其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直接審批。這方面學生的界定依據是:(1)穗生,以戶籍或小學畢業來界定;非廣州學生,以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之壹的《廣東省居住證》地址,或其小學畢業身份來界定地區。

2.具備寄宿制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其跨區招生計劃報區教育局初核;區教育局根據近年來學校生源分布和名額情況,結合區域內學位供求情況,初步核定學校跨區域招生計劃,並報市教育局審批。各校跨區域招生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50%,面向市內外招生。

(2)網上信息收集和誌願填報。

1.適齡兒童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點擊“民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初中報名)”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信息,完成報名信息采集。適齡兒童可根據戶籍、學籍或有效證件地址選擇壹個區填報誌願。

2.報名系統根據民辦學校招生區域和學生相關信息(包括學籍、戶籍地址、居住證地址等信息)自動匹配符合條件的學校,供適齡兒童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選擇報名,可填報1至2平行誌願。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學生家庭可向擬報名的民辦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將提供網上報名服務。適齡兒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當充分了解民辦學校的辦學條件和收費標準。

(3)電腦派位錄取。

1.少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直接錄取。民辦學校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新生發放預錄取通知書,適齡兒童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書後完成網上確認流程,民辦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

2.報考人數大於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實行電腦派位。電腦派位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電腦派位結束後,區教育局主動公布電腦派位結果。

(四)網上確認、現場報名。

已確定計算機派位資格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中確認其入學,並按規定到擬入學的學校進行登記。逾期不報到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通過計算機派位確定入學資格並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註冊的學生。

(5)復習。

區教育局應對民辦學校新生註冊情況進行審核。

(6)補充記錄。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按規定時間補錄。補錄不需要網上註冊。家長可直接攜帶所有相關材料(戶口本、學生登記表(初中)、房產證或租房備案證明及學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學校現場報名,學校將補充的學生信息名單提交教育局審核。

五、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的其他規定。

1.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應當堅持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不得招收擇校生。嚴禁將捐贈教育與學生入學掛鉤。

2.切實保障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學校應當妥善安排殘疾兒童入學,努力為不同類型、不同程度的殘疾兒童提供多種形式的學習機會。特殊殘疾兒童需要延期或者免試入學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對應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加具意見後報區教育局審批。

3.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應按政策做好廣州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義務教育工作。廣州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需要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公辦學校因學位不足無法安排廣州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的,應當引導其就近就讀民辦學校。

4.父母為非廣州戶籍的港澳適齡兒童,在義務教育學校就讀。他們可以通過積分入學申請我區公辦學位,也可以入讀民辦學校。

5.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制輟學、保障就學的法定職責,做好疑似輟學適齡兒童的情況調查和勸返工作,確保“義務教育有保障”。

六、對非法招生的處罰措施。

對不執行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存在違規招生行為的學校,區教育局將視情況給予約談、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其中,公辦學校違規的,視情節輕重,對學校、校長及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整改,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對校長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違規民辦學校要與年檢掛鉤。視情節輕重,對學校、校長及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核減該校下壹年度招生計劃或責令停止招生,並建議解聘校長及相關責任人。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細則》的通知(穗普教〔2020〕50號)。可移植文檔格式文件的擴展名(portable document format的縮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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