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秦皇島市海港區教育局關於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
入學要求:
(壹)適齡兒童、少年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入學。
1.戶口在父母那裏,戶口和父母的房子都在學校的招生區域。
註:①房屋產權歸父親或母親所有(包括父母完全所有權和父母子女完全所有權);②規劃用途必須是住宅;(3)未辦理房產證,有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的,須核實為實際居住。
2.隨父母定居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房子產權歸爺爺奶奶。戶口和房子都在學校招生區,常年住在壹起。公布入學後無戶口遷移歷史。
3.父母在招生地區有住房產權和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子女。
註:①父母的房產證;(2)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的,須核實為實際住所;③有效期內的開發區居住證。
(二)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或父母在本地區無房產,但在本地區有居住證(有效期內)的開發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學校招生地區符合(壹)所列條件之壹的適齡兒童少年全部入學且尚有空余名額的條件下,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或按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入學。
(三)父母在本地區無房產,在本地區無戶口或居住證,但以下四種證明材料齊全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按照其學位狀況和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入學。
註:四種證明材料為①父母壹方由勞動部門統壹出具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2 .房屋租賃合同;(3)社保中心出具的養老保險繳納證明;(4)原鄉鎮政府或鄉鎮中心學校出具的隨遷子女需入學證明。
3.秦皇島市海港區所屬的秦皇島臨河裏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