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建議對三審後“加工整理”還是壹審後“加工整理”要有明確說法,對社科類稿件要區別對待自然科學類稿件。筆者認為,壹些涉及政治、軍事、經濟、文化、文學、藝術、宗教、歷史、地理等思想政治類稿件,以及壹些中小學教材,必須經過三審,才能進入“加工整理”程序。檢查稿件審核極其重要。如果因為思想政治問題導致稿件未能通過,初審沒有發現,編輯加工就是浪費時間。所以之前壹定要審稿(指前三審)。“加工整理”只能在前三審通過後進行。這類稿件經過編輯加工後,需要重新審核,最後進行校對(指最後三審)。但是對於壹般的書籍,比如科技、生活、保健、普及、通俗書籍等。,最好不要在程序的順序中強制它們。尤其是實用生活、養生保健之類的熱門書籍,對於稿件的選擇壹般不會有太大爭議。初審的選稿意見有小概率會被二審和終審推翻。因此認為可以初審發表,經編審主任批準後,可以進入“加工整理”環節,先初審,再“加工整理”,再進行復審和終審。經過“加工整理”後,對於壹般稿件,有助於提高圖書編校質量的實用性。當然,允許適當改變自然科學類稿件的審稿順序,並不意味著這類稿件的審稿不重要,也不能理解為簡化審稿和終審程序。反之,三評必須健全,但不必分前後三評。像這樣對普遍性問題的建議,應該在《條例》中有所體現和體現。規定指導編輯出版過程,所以基本流程圖是必不可少的。原《規定》缺少編輯出版流程圖,不夠系統。編輯規範體現在編輯過程的各個階段,能夠反映編輯的整體規律,所以編輯過程是必不可少的。建議在《規定》中增加“簡明編輯出版流程圖”,供各機關參考。簡明的編輯出版流程圖應包括以下內容:
選題論證→組稿→作者投稿(稿件定稿、清晰工整)→初審→復審→終審(前三審)→編輯加工→復審→終審(後三審)→出版→壹校→二校→三校→審校→印刷→成品書質檢→發行→讀者和作者反饋。
此外,建議自然科學稿件初審通過後,經編輯部主任同意,可進入“加工整理”階段,再進行復審定稿。可以適當調整審稿的次數和順序,提高此類書籍的出版效率,同時不遺漏審稿的必要環節。
綜上所述,在出版業逐漸從做“作者與讀者之間的橋梁”轉變為為客戶“提供信息服務”的今天,質量依然是根本。《規定》是行業標準,規範編輯出版過程的具體操作,根本目的是保證圖書質量。因此,全行業重視《規範》的修訂意義重大。
圖書質量是壹個出版社形象的體現,圖書質量也是編輯能力和素質的體現。但圖書質量的保證和提高,並不完全是責任編輯的責任,而是全行業都要抓、都要管的大事,也是全社會關註的問題。試想,如果負責任的編輯有更多的時間冷靜處理稿件中的錯誤,而不是急著出書搶占市場;沒有經濟指標的壓力,責任編輯不跑路,每年出那麽多品種,爭取經濟效益;如果負責任的編輯有壹點時間提升自己,充實自己提高修養;如果能在終審和終審上嚴格壹些,就不怕得罪人,真正起到良好的品控作用;如果作者能對自己的稿件更加負責,就能把稿件的質量提高壹步;校對可以更認真壹些;如果管理者能把出版當成文化遺產,從守護土地的角度承擔社會責任,而不是為了經濟利益拼命擴大品種規模...那麽,書的質量就不會下降到這麽嚴重的程度。
美國康奈爾大學的哈德曼教授做過壹個實驗:把幾只蜜蜂放在壹個瓶子裏,瓶底對著光,蜜蜂不斷朝著光的方向撞墻,最後停在亮的壹面死去。然後,他們把蜜蜂變成蝴蝶,幾分鐘後所有的蝴蝶都飛了出來。原因是蝴蝶在向上的方向、向下的方向、光的方向、背光的方向做很多嘗試,壹個方向失敗就換方向。雖然多次碰壁在所難免,但最終還是飛到了瓶頸,脫口而出。哈達瑪教授總結道:“要嘗試各種方法解決問題,堅持壹個方向可能會走進死胡同。有時候,橫沖直撞比坐以待斃要好得多。”書的質量問題也是壹樣。僅僅抓住責任編輯的問題,或者強調編輯出版的問題是不夠的。原因很多,解決方法也多種多樣。至少從管理的角度來說,《規定》對如何有效提高圖書質量提出了壹個普適的模式和方法,這應該是我們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