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 * *服務類
(1)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托幼服務;
(二)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
(3)婚姻介紹服務;
(四)殯葬服務;
(五)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6)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不含職業培訓機構)。
2.公共服務類別
(1)農業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家畜、水產動物的育種和疾病預防;
(二)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圖書館在本場所提供文化體育服務取得的第壹次門票收入;
(三)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四)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養育服務;
(五)家政服務企業從業人員提供家政服務的收入。
3.特殊服務
(1)殘疾人自己為社會提供的服務;
(2)學生通過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
(3)合格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
(四)發行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的收入;
(五)家屬就業;
(六)軍隊轉業幹部就業。
4.運輸服務
(1)臺灣省航運公司和航空公司在中國大陸從事兩岸海空直航業務的運輸收入。
(2)直接或間接國際貨運代理服務。
5.無形資產
(1)版權個人轉讓。
(2)提供?四技能?合同服務: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及相關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
6.不動產
(1)個人銷售自建住房。
(2)軍用備用房地產的租金收入。
(3)為配合國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事業單位按房改成本價和標準價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
(4)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
(5)個人無償轉讓房產、土地使用權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
(6)土地所有者轉讓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返還給土地所有者。
(7)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讓、轉讓或收回自然資源使用權(不含土地使用權)。
7.金融服務
(1)保險公司提供的壹年期以上壽險產品的保費收入。
(2)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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