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大門和自習室:周壹至周日
6:30-22:30
主要出借區域:周壹至周日8:00-22:00。
二、北京大學圖書館館藏借閱制度
1.讀者可憑校園卡和借書證借閱5-30本書。壹般圖書借閱期為壹個月,可續借三次(詳見借閱量表)。各借閱處或閱覽室有特別規定公布的,按各場所、室的規定執行。
2.如果某本書的所有可借本都已借出,讀者可以直接在網上提出預訂請求。
3.如果讀者借閱的圖書已過期,仍需使用,在該圖書未被其他讀者預約且圖書借閱權未因其他原因被停止的情況下,可以自行在線續借。
4.如果妳有任何關於借書的問題,妳可以在每個問訊處和借書還書處尋求幫助。
5、圖書過期、丟失、損壞等。,按《北京大學圖書館面向讀者借閱過期、丟失和破損書刊規定》執行。
6.讀者可以憑校園卡、借書證或讀書卡在閱覽室閱讀書刊。
7.讀者不辦理借閱手續,不得將書刊帶出閱覽室,否則按偷書刊處理。
8.閱覽室開架書刊要按需閱讀。請在閱讀後根據閱覽室的規定把它們放在指定的位置。
9.讀者必須遵守《北京大學圖書館入館須知》,維護文明的閱讀環境。
三、北京大學圖書館校外讀者接待措施。
1.校外讀者來我館查找資料時,須持(1)本人二代身份證,(2)本人有效證件(工作證或學生證)或單位介紹信,在圖書館東門壹樓主咨詢臺換取《北京大學圖書館臨時借閱證》。按規定時間,憑此卡可在我館閱覽室、閱覽區查閱書刊。
2、校外讀者在圖書館查找圖書或檢索數據庫,必須遵守圖書館借閱制度,必要時按標準交納服務費。
3.校外讀者只允許在圖書館閱讀和復印所需的書刊。閱讀時,請愛護書刊。如有損壞,將按規定要求賠償。
4.在校外寫信、查詢書刊、復印資料或要求解答時,應盡可能提供清晰準確的信息或線索,以方便查找。我館將根據檢索情況進行回復,並收取必要的服務費和復印費。
5.凡與我校有合作研究項目,並具有高級職稱,需要在我校圖書館查找資料的,可根據《北京大學圖書館借書證和閱覽證管理辦法》到辦卡處辦理借書證。
6、校外讀者必須遵守圖書館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處理。必要時可暫停或取消借書權,服務費不予退還。
7、校外人員參觀圖書館,必須事先與館長辦公室聯系,經館長辦公室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參觀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