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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系社會的文化

“內婚制”轉向了“家庭外的婚姻”

原始人口階段向母系氏族社會的過渡是在生產力水平提高的推動下完成的。從血親內婚制到氏族外婚制的轉變是社會性質變化的關鍵因素。原始人的血族經過幾代繁衍,由於人口不斷增加,必然會分裂成新的血族,造成食物來源的缺乏,影響生活。新的血親家庭仍然實行內部血緣婚姻。雖然內婚制可以保持原始種群的相對穩定,但由於已婚男女的血緣關系過於密切,使得繁殖出來的後代容易患先天性疾病,或者體質差、智力低下,從而削弱了與自然競爭的能力。就像《左傳》裏說的“男女同姓,生活卻並不少見”。內婚制在人類歷史上延續了很長時間,是原始階段生產力發展緩慢的癥結所在。

內婚制對人類進化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其嚴重後果逐漸引起人們的重視。血緣家庭的分裂不斷產生新的血緣家庭。這些血緣家庭仍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每個血緣家庭都不可避免地存在著男女通婚。逐漸發現,各血族男女通婚所生的孩子,在體力和智力上,都比同血族男女通婚所生的孩子強。人們終於意識到,已婚男女的血緣關系越遠,孩子就越強壯。由於傳統觀念的強烈影響,從內婚制到外婚制的過渡非常緩慢。起初只排除血緣關系最近的兄弟姐妹之間的婚姻,後來排除了血緣關系更近的旁系兄弟姐妹之間的婚姻。最後,血族中的男女,不論同輩,都是禁止結婚的。就這樣,壹個血緣群體——宗族誕生了。

族外婚姻是壹個氏族的壹群姐妹和另壹個氏族的壹群兄弟之間的互動群婚,形成以壹個老祖母為核心的氏族制度。這個人嫁給了另壹個氏族,死後葬在這個氏族的公共墓地裏。雖然這種婚姻關系並不穩固,但卻讓宗族明顯不同於過去的血緣家庭。在這種群婚形式下,子女仍然只認親生母親而不認父親,氏族成員的血統只能根據母系血統來確定。同壹個母親的祖先所生的幾個後代組成了壹個氏族。因為探親結婚,男女離婚無常,男人從黃昏到清晨歸來,所以孩子壹般不會確認親生父親。孩子由母親撫養,父親無權撫養孩子。父子不是同宗,從血統上沒有血緣關系,即使見面也像陌生人。母系血統是維系氏族存在的紐帶。氏族擴大後,又分離出來,建立了新的氏族。互相通婚的氏族形成部落。

古代習俗中的母系氏族社會初期,氏族外仍有群婚的痕跡。這種群婚多以野交配的形式進行。《李周·地方官司徒下》:“仲春月使男女相會,故來時,跑者不可忍。”《貴州通誌》卷七:“孟春歲時,苗華會遇男女於野,謂之躍月。選平壤為月場,花花綠綠的男人打蘆笙,女人敲鐘,載歌載舞,終日逗浪,黃昏私歸,勝似肖驍。”

古代文獻中關於親屬稱謂系統的記載,也保留著母系氏族制度的痕跡。《爾雅·秦時》:“男人稱姐妹的兒子為兒子,女人稱兄弟的兒子為侄子,兒子為孫子,侄子的兒子為孫子”。母系氏族實行族外通婚,壹個氏族可以與其他許多氏族通婚,也可以在兩個氏族之間通婚。《爾雅》裏說的就屬於後者。因為壹個姐妹的兒子必須離開自己的氏族才能嫁到另壹個氏族,所以他這樣說。生的兒子不是自己家生的,但論輩分是孫子,所以留下孫子。因為哥哥嫁給了對方氏族,對方氏族的女人所生的兒子會回到哥哥的氏族結婚,所以叫外甥。侄子的兒子生在自己家裏,所以叫孫子。

氏族以外的群婚制度曾經廣泛存在,使人們得以壹窺母系氏族社會的早期婚姻形式。這種婚姻的特點是以集體的方式進行,沒有固定的配偶,對年齡和輩分的限制也不嚴格。然而,氏族成員之間的婚姻是嚴格禁止的。

異族通婚是人類婚姻關系史上的壹大進步,與內婚制下的同輩婚姻相比,意義深遠。自然界萬物的進化規律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實行族外通婚的氏族,智商高,體格壯,整體實力明顯優於仍實行內婚制的血緣家族。在當時的社會發展過程中,它起到了無可爭議的主導作用。

“族外群婚”延伸到“夫妻婚姻”

母系氏族制度禁止內部通婚,氏族成員在氏族之外搞群婚。由於家族外通婚的習俗,子女跟隨母親,這是壹個沒有父親和丈夫的國家。由於實行外婚制,夫妻在各自的母系氏族內分居,婚姻生活采取夫訪妻的形式。子女住在母親家,屬於母系氏族,世系和財產繼承以母系家族為基礎。母系氏族繁榮時期,由於對偶婚的出現和逐漸鞏固,丈夫遷到妻子氏族與妻子同住。“結婚”就是來回走。即男不娶,女不娶,男女雙方都在各自的母系家族中生產生活終身。除了戀愛關系,沒有必要的家庭經濟關系,孩子隨母親生活,由家人撫養。男方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給予幫助和照顧。女人和男人確立關系後,男人壹般會在結束壹天的工作後去女人家過夜,然後早上回到自己家開始新壹天的工作。雙方的關系建立在純粹的感情基礎上,自由度高,壓力小,穩定性弱,壟斷和從屬的觀念難以滋生。壹旦感情破裂,離婚自由,子女跟隨母親,沒有財產糾紛,壹般不會產生敵意。

走婚的表現特征:

(1)不壹定住在壹起(大部分還是住在娘家)

(2)非經濟同構

(3)它不是社會的基本單位(家庭住宅是)

(4)非專壹。

(5)情欲不是排他性的

(6)無限期生母居住制度(婦女和男子生活在壹起,不僅要照顧自己的孩子,還要照顧他們的侄子和侄女)

(7)無合法合同(多為拒絕登記結婚)

註意走婚的隱私:

走婚文化中的隱私只有壹種,那就是與血親有關的性問題——可以在溫泉裏洗澡,但不能和家人提起任何與性有關的話題;和很多人發生性關系是可以接受的,沒有處女、私生子、未婚媽媽的概念,但就連房子裏提到的字眼都被認為是極其忌諱的。

害羞是為了防範亂倫的文化機制。母系氏族人對亂倫的控制特別嚴格,親戚五代以內不準離婚。

害羞文化禁止近親結婚,甚至禁止語言中的任何性話題。這種強大的防禦機制使孩子從小就有很強的道德感,在血親面前提起性就感到不安,從而使血親之間的性關系難以發生。

害羞文化針對的不是性本身,而是亂倫禁忌,它避免的不是男女關系,而是血緣親屬之間的性關系。所以老公和已婚的女人和男孩之間不存在害羞文化的影響,普通朋友也不受其限制。母系家庭的成員壹般由具有相同母系血緣關系的兄弟姐妹和其中女性成員的子女組成。比如從四世同堂的家庭中第三代男性來看,第壹代是由他奶奶的母親和她的姐妹兄弟組成,女性統稱為“阿日”(奶奶),男性統稱為“阿璞”(爺爺);第二代由他的母親和兄弟姐妹組成。女性統稱為“阿米”(母親),男性統稱為“阿武”(叔叔);第三代由他的兄弟姐妹以及他母親和姐妹的孩子組成。幾個孩子沒有區別。年長的女性和男性被統稱為“阿木”(姐姐和哥哥),年輕的被稱為“格裏”(弟弟)和“谷米”(妹妹)。第四代由他姐姐的孩子組成,他們被稱為“任五”(侄子)和“任米”(侄女)。但實際上,家庭成員並不局限於血緣,還可以通過收養、回鄉、結婚、領養等方式補充勞動力或繼承。

母系家庭的父母通常是年齡最大、能力最強的女性。比如摩梭語中,母親的名字是“艾米”,所有中年女性,無論未婚還是已婚,生育過還是單身,都叫艾米。本質上,它超越了男權主義的私有財產權觀,不把女性的價值降低到薄薄的所謂“處女膜”,不認為必須結婚生子才能成為“真正的女人”,不認為女人的幸福在於找到壹個真正愛她的丈夫。母系家族沒有生母、養母、後母、繼母之分,不存在對私有財產權的排斥和嫉妒邏輯。在壹個大家庭裏,甚至沒有媽媽和阿姨之分。女人把姐姐的孩子當成自己的,付出和父母壹樣的關愛,以至於孩子往往不知道生母是誰。

女性起源和男性終結

生孩子完全是女人的事。女人懷孕了,男人就不能再嫁了,由艾米和姐姐們照顧。孩子出生後,有滿月酒,只供婦女參加,孩子父親的母親和姐妹帶禮物來祝賀。

死亡是男人的事,女人必須靠邊站。所有的喪事都是男人做的,女人應該遠離。

摩梭人的生活語言都是母系思維。摩梭人說漢語的時候,總是習慣先女後男的順序,比如說“壹夫壹妻制”就是“壹夫壹妻制”。西方社會的俄狄浦斯和中國社會的母親崇拜都是建立在貶低女性的基礎上的:總是扮演受害者的角色去照顧別人是好女人,追求個人目標而不去照顧別人是壞女人。把女性美化成偉大的母親,其實是壹種控制女性的手段。只有扮演受害者和照顧者的角色,成為壹個有苦難言的母親,女性才能得到尊重。

與尊重母親壹樣,母系女性的情欲空間和性別主體意識極其鮮明,根本不存在“母親與女人”和“好女人與壞女人”的二元對立。關鍵在於重母家輕公的家族文化:母系文化和社會運行的基本單位不是獨立的個體或小家庭,而是家庭。因此,在母系社會的價值體系中,強調家族名譽而非個人名譽,強調家庭和睦而非個人成就。所以在母系社會,大眾觀念淡薄,解決問題主要靠家庭協商。

雖然母系族長以女性為主,但並不是以生物性別為基礎的。當女人掌權時,她不會幫助女人,而是壓制男人。有時候男人當家,就會順著和諧家庭和房子的女性思維,不管妳我。

母系文化的核心不是結婚,而是大家和睦,母系社會沒有更重要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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