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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國家圖書館的基本情況

在德國,由於歷史和體制的原因,從來沒有真正獨立的國家圖書館。德國統壹前後,國家圖書館的職能分別由幾個圖書館承擔。統壹前,東德有兩個國家圖書館:萊比錫的德國圖書館和東柏林的德國國家圖書館。西德有三個國家圖書館:法蘭克福的德國圖書館;西柏林的國家普魯士文化遺產圖書館和慕尼黑的巴伐利亞國家圖書館。

隨著兩德統壹,新的行政和政治機構取代了原東德各領域的這些機構。政府管理體制的變化直接影響著國家、地區和地方各級文化教育機構和圖書館管理體制的變化。國家圖書館也不例外。在這個特殊的歷史時期,它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首先面臨的是機構的重組。

為此,在統壹前5個月成立了由德國政治家和圖書館專家組成的圖書館工作小組,討論統壹後的圖書館事務。作為立法咨詢機構,它為《聯邦統壹法》關於圖書館業的條款提出建議,並為統壹後的德國圖書館制定了聯合計劃。根據協議,統壹的德國圖書館由以下三部分組成:萊比錫的德國圖書館、法蘭克福的德國圖書館和柏林的德國音樂檔案館,這是壹個性質上的參考圖書館。於是根據1990 10.03的統壹法令,在萊比錫建立的德國圖書館12,在法蘭克福建立的德國圖書館1947和在柏林建立的德國音樂檔案部1970合並為新的德國國家圖書館,由克勞斯·迪特爾·利擔任館長。

萊比錫的德國圖書館建於1912 10年10月3日。它是在德國圖書聯合會的倡導和推動下,由德國圖書聯合會、萊比錫和薩克森三方簽署協議成立的。最初,資金由書商承擔。1921年由於金融危機,國家開始給予救助,1923年正式被國家接管。1933到1945希特勒政權時期,博物館對外關系幾乎中斷,甚至在1944年停止閱覽,165438+10月重新開放。二戰後德國分裂後,位於當時蘇聯占領區的萊比錫館失去了德國藏書中心的地位,成為前東德國家圖書館。

法蘭克福德國圖書館成立於1946,1946年2月,是在著名圖書史學家、圖書館學家H.W .愛潑斯坦和出版商G.K .朔伊爾的倡議和努力下,經美軍占領區軍事當局、法蘭克福市政府和德國書商協會的同意,1969年3月,原西德政府頒布法令,確定博物館為聯邦政府直屬的獨立法人機構,隸屬於聯邦政府內政部。在此之前,它由黑森州政府、德國職業協會和法蘭克福市領導。1970年,德國音樂檔案館在柏林成立,作為法蘭克福館的分館。

由於德國是壹個松散的聯邦國家,根據德國基本法,各州在文化上享有高度自治權,聯邦政府對圖書館事業沒有很大的管轄權。聯邦文化和媒體部的相關部門在德國圖書館行業發揮著總體協調和咨詢作用。

就國家立法而言,德國至今沒有聯邦圖書館法。在兩德統壹前,東德政府於1968年由部長會議頒布了民主德國的圖書館法,並於1971年重新頒布了修訂後的圖書館法。該法規定了國家圖書館的職責、行政組織和相關業務。萊比錫的德國圖書館通過兩項立法獲得提交其資本的權利:1960和1970。1969年3月,德國政府通過了《德國圖書館法》,賦予法蘭克福的德國圖書館國家圖書館的法律地位,成為聯邦實體。根據1970,1970年2月的投稿法,圖書館正式接受德文出版物的投稿。總之,根據3月31,1969的《德國圖書館法》和3月3日1990的《聯邦統壹法》,德國所有的出版物,無論是商業性的還是非商業性的,除了傳統的圖書、縮微品、視聽資料和物理之外,都必須分兩卷提交。這些法律的頒布為國家圖書館提供了法律依據,使東德萊比錫的德國圖書館和西德法蘭克福的德國圖書館成為國家法定交付圖書館和國家書目中心。兩德統壹後,盡管兩個圖書館合並,但法律賦予國家圖書館的地位依然存在,繼續履行職責。

德國國家圖書館作為收藏中心和書目信息中心,主要任務是收集1913以來德國出版的各類圖書、音像資料和電子出版物,國外出版的德語文獻,德語著作的外文譯本,1933至1945期間有關德國的外文出版物和被法西斯主義驅逐的德國流亡者的著作,並編輯文獻目錄。為此,萊比錫館和法蘭克福館合並後,兩家博物館都將繼續作為國家法定收藏單位,但各有側重。法蘭克福館重點收藏1945以來的出版物,萊比錫館負責收藏1913以來的所有出版物。根據法律,德國出版商應在壹周內向德國國家圖書館提交其第壹份出版物的兩份副本。圖書館還接受瑞士和奧地利出版商捐贈的德語出版物。

數據的使用和管理有壹定的規則;出版物的加工嚴格遵循萊比錫和法蘭克福的工作制度,以確保收藏的完整性和適度的服務。此外,德國圖書和文學博物館,流亡文學博物館和安妮-弗蘭克-肖圖書館位於傳統的萊比錫圖書館。美因河畔法蘭克福負責開發信息和通信基礎設施,包括管理中央數據庫。法蘭克福中心還負責國家書目的制作、銷售和訂閱。2000年6月1日,德國圖書館研究所將編目代碼領域的標準化工作移交給德國國家圖書館,新的圖書館標準辦公室成為圖書館的壹個部門。

在業務方面,合並後的兩個圖書館有分工。法蘭克福館負責發展信息和通信基礎設施,包括管理中央數據庫、數據處理、書目制作、標準化和現代信息技術的應用。此外,1933-1945的德國流亡檔案由法蘭克福館收藏。萊比錫館專註於書籍保護技術的發展,是書籍印刷史的研究中心。有德國圖書文獻博物館,1933-1945流放文學博物館,1992正式對外開放的安妮·弗蘭克·肖圖書館。德國柏林音樂圖書館負責印刷和錄音音樂作品的加工和編目。1991年,圖書館合並了德國作曲家和音樂研究者協會音樂信息中心。

合並前,萊比錫館和法蘭克福館各自編制了國家書目。萊比錫館從1931開始出版德國國家書目,法蘭克福館從1947開始德國圖書館書目,從1953更名為德國書目。合並後,萊比錫的德國國家書目停止出版,兩個博物館的國家書目編纂合二為壹。從1991開始,德意誌聯邦共和國國家書目由法蘭克福館出版,被稱為德國國家書目和德語國家出版物書目。參考書目分為:

A系列-正式出版的書籍、期刊、錄音帶、視聽媒體、周刊和月刊。

b系列-每周非正式出版的各種印刷材料和其他媒體材料。

c系列地圖目錄,季刊。

d-a和b系列是累積的半年期出版物。

電子德文書目索引,5年累積版。

f系列-新的和更名的連續出版物目錄。

g系列-德語翻譯和德國著作目錄。

德國大學學位論文和評分論文目錄。

m系列-音樂書目,每周。

n系列-新書預告目錄。

t系列-音樂記錄媒體索引,每月。

BB系列-各種參考書目的總索引,年刊。

德國國家圖書館在國際圖書館行業的活動中代表德意誌聯邦共和國。該館具有國家圖書館的兩項基本職能,接受國家出版物的投稿和依法編纂國家書目。在編目方面,德國國家圖書館是國家書目中心,負責編纂國家書目,積極參與國家信息系統建設,開發自動化網絡和國際在線服務。

德國經濟影響了資金來源。為了使資金來源多樣化,政府要求壹些專業圖書館通過科技咨詢創收,以補充圖書館的日常開支。書商已經通過互聯網向讀者提供文獻服務,以與圖書館競爭,例如LINK系統向購買網絡版許可證的人提供互聯網上的搜索和全文。該系統還具有許多網絡信息服務功能,這對圖書館的信息服務提出了強有力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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