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明閱讀,壹次閱讀的書刊數量不超過借書證借閱的圖書數量。
2、書刊閱讀後自覺放在閱讀臺或藏書架上,由工作人員統壹整理。
3.用本人借書證借閱文件,借閱前檢查文件是否完好,發現缺頁、塗抹、切割等情況及時向工作人員說明。否則,歸還時發現有瑕疵的,按倫教圖書館《文獻毀損、滅失賠償規定》處理。
4、每本書,合訂本的過刊,本期暫不外借,配套光盤外借30天。各類文獻可在圖書館或網站續借,續借期限為辦理續借手續之日起30天。
5、為了保障其他讀者的閱讀權利,逾期歸還,每卷文獻必須支付逾期違約金每天10美分。
6、丟失的文獻,按《倫教圖書館文獻損毀丟失賠償規定》處理。
7.圖書館裝有防盜監控系統,未借出的文件不要拿出來。
8.遵守我們圖書館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