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165438+10月中旬,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浦東新區部分行政區劃調整的批復(胡夫[2012]89號)),撤銷申港街道、蘆潮港鎮建制,調整老港鎮部分行政區劃,設立南匯新城。根據國務院《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3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民政局關於本市行政區劃變更審批權限請示的通知》(1990號),南匯新城行政區劃信息如下:(1)東至長江,南至杭州灣,西至奉賢區和浦東新區,泥鎮與書院的邊界(2)政府駐地:浦東新區申港大道2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