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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十二時辰中,壞人在唐朝歷史發展中有哪些具體的責任,對長安的發展產生了哪些影響?

壞人社會地位很低,是唐朝負責偵查、逮捕、審訊的官員。壞人的首領叫壞帥,類似於後世的逮捕。壞人應該是刑偵力量的壹個特殊職業,以提高地方治安的管理能力。

壞人雖然為政府工作,但不是正式官員,只能算是邊緣人物。如果他們辦理的案件是盜竊案件,沒有在預期時間內破案,涉案的壞人就要面臨生的後果。如果是正式官員,就不會得到這樣的待遇。側寫顯示,壞人這個職業在當時並不是很重要。

壞人要做的主要是抓賊,逃跑,所以要長期紮根基層社會,負責發現線索,破案。壞人之前都有黑歷史,壹些有犯罪記錄的人,為了維護當地治安,政府把他們招為官員負責調查抓捕。都是地頭蛇,有影響力的人。

壞人雖然只是唐代的基層治安管理者,但對長安的發展有著不可磨滅的影響。長安城的管理是中央組織、京兆府和基層李芳組織三位壹體,構建了嚴密的治安網絡,促進了長安的發展和人民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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