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克光(1899-1953.7),又名,男,傣族,瀘西縣芒市鎮人,祖上為世襲芒市使。1916騰沖縣小學畢業。1921畢業於緬甸仰光華僑中學。65438年至0922年在芒市出任印保,參與管理地方政務。1931年,大哥方克明去世,他被政府任命為芒市的臨時代理人。方雲龍擔任土司後,仍然幫助管理土司。1936年正式被任命為芒市土司代理人。
方克光在任期間,積極推行邊境教育,在芒市巴代地區試辦了壹所新學校——芒市公立二等小學,要求上流社會的孩子,不分男女,都要入學。辦學沒有教室,他就讓出了壹部分住處,改成了教室。他把當地人送到昆明、保山等地的師範學校深造,解決了民族教師的問題。被省教育廳授予“嘉匯同盟”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