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錄取專業時,第壹誌願專業相同的考生從高到低錄取。如果第壹誌願專業不能滿足,就看其他誌願專業(其他誌願專業是平行誌願專業)。所有專業誌願都不能滿足的,如果進行專業調劑,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
高考成績達不到專業誌願且不服從專業誌願調劑的,按退學處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原則上按照我校制定的錄取規則執行,有特殊錄取要求的,按照錄取所在省的錄取規則執行。
山東省在本科實行3+2分段培養計劃時,嚴格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