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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黃埔區民辦幼兒園招生方式

廣州黃埔區民辦幼兒園招生方式

答: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州市黃埔區幼兒園小班招生報名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填報信息,上傳資料。因幼兒資格審核不符、提供虛假資料、佐證材料不齊全或未按幼兒園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復審資料者,壹律取消錄取資格,造成的空缺名額,由幼兒園進行補錄。

廣州市黃埔區 2020 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為規範我區幼兒園招生管理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根據《廣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規字〔2018〕2號)文件要求,特制定我區 2020 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壹、招生工作原則及入學條件

(壹)幼兒入園年齡為滿 3 周歲(2016 年9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適齡幼兒。

(二)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招生,主動、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各幼兒園根據辦園規模,合理制定 2020 年招生計劃和招生簡章,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

(四)教育部門公辦園面向社會招生比例保持不變,招生後的剩余學位,由幼兒園自主招生,主要解決幼兒園原招生渠道幼兒的入園需求。自主招生名單由各幼兒園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五)非小區配套教育部門公辦園參照往年比例以電腦派位等形式招收具有黃埔區戶籍及具有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適齡幼兒,其具體對象及條件見附件1。

(六)小區配套教育部門公辦園學位,優先招收網上報名結束前已實際收樓入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購本小區住房且人戶壹致的小區業主適齡幼兒;如仍有學位,按網上報名結束前“本小區具有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條件的已實際入住所購住房的業主適齡幼兒→本小區具有黃埔區內而非本小區內戶籍的已實際入住所購住房的適齡幼兒→本小區具有非黃埔區戶籍的已實際入住所購住房的適齡幼兒”的優先次序考慮解決。如果人戶壹致的小區業主適齡幼兒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則以電腦派位的形式確定學位歸屬;若該園招收符合政策的小區業主適齡幼兒人數少於其面向社會招生計劃數,則其差額用於面向全區以電腦派位形式招收具有黃埔區戶籍及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適齡幼兒。

(七)其他小區配套幼兒園招收適齡幼兒的錄取次序參照小區配套教育部門公辦園執行。

(八)非小區配套國有企業公辦園優先招收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子女。非小區配套社區公辦園優先招收本社區戶籍適齡幼兒。

(九)非小區配套民辦園實行面向社會,自主招生。

(十)適齡孤兒、城鎮低保家庭和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適齡幼兒依據合法監護人申請優先入讀普惠性幼兒園。

(十壹)尊重特殊幼兒個體差異。能堅持正常集體活動的適齡殘疾幼兒入普通幼兒園隨班就讀,殘疾程度較重的幼兒依據家長申請到特殊教育機構接受學前教育。

(十二)幼兒園招生實行免試入學,不得采用測驗、口試或其他任何變相考試及審查成績的方式進行招生,不得以報名先後順序作為幼兒錄取依據。

二、招生工作安排

(壹)全區各幼兒園招生工作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2020 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日程》(附件 2)、《廣州市黃埔區 2020 年幼兒園招生網上報名須知》(附件3)進行,區教育部門公辦園電腦派位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2020 年教育部門公辦園電腦派位招生流程》(附件 4)進行。

(二)為方便廣大家長給子女選擇就近、適宜的幼兒園入讀,確保幼兒園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各幼兒園要切實做好招生準備工作。堅持招生公示、備案制度,要將本園辦學辦園性質、等級、招生對象、範圍、時間、錄取辦法以及咨詢和監督電話等招生工作的相關信息及時在園內公告欄張貼宣傳,有條件的幼兒園可在本園網站或微信公眾號公告。

(三)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州市黃埔區幼兒園小班招生報名管理系統(

(四)幼兒收到《新生錄取通知書》後,應按有關規定到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除此之外,嚴禁幼兒園對幼兒進行各種考試或測查。

(五)新生入園後,幼兒園要做好新生在園學籍及相關信息登記工作。

三、招生工作要求

(壹)各幼兒園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園招生工作。各園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結合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及本園實際情況,制定並落實本園招生有關工作的防控措施、應急預案,確保人員不聚集、不紮推、不逗留。要加強對招生政策的宣傳和培訓力度,認真做好招生有關服務工作。要及時解決本園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保障招生工作有序開展。要進壹步完善招生監察工作機制,監督、檢查招生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情況,對招生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依據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二)國有企業公辦園、社區公辦園分別在滿足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子女、本社區戶籍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的前提下,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開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園。

(三)區教育局加強對幼兒園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及時將國家、省、市有關招生政策傳達到幼兒園,同時在網站“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欄目、微信公眾號“廣州黃埔教育”公布招生相關信息。

四、其他

對於尚未接收、招標的幼兒園,待開園條件成熟即可開園,其招生事宜將在網站“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欄目發布。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可在其對應小區配套幼兒園開園前參加區內其他幼兒園招生。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廣州市黃埔區2020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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